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6

46.⑴死后,人皆保

46.⑴死后,人皆保持两性情爱,这爱正如它内在的样子,也就是说,如在世时它存在于人的内在思维和意愿中的样子。死后,人所有的爱都会伴随着他,因为爱是他生命的存在。作为首领的主导爱,连同其附属之爱,将永远留在人内。这些爱之所以保留下来,是因为爱就是人里面的灵之情感,并通过灵在身体中被感觉到。由于人死后会成为一个灵,所以他会携带自己的爱。此外,爱是人生命的存在,故显而易见,在世时人的生命如何,其死后的命运就如何。至于两性情爱,它普遍存在于所有人里面,因为自创世的那一刻起,它就被植入人的灵魂,由此产生人的全部特质,这是为了繁衍人类。这爱被特别保留下来,因为死后,男性还是男性,女性还是女性。在男性里面,灵魂(soul)、心智(mind)或身体中没有一物不具有男性特质,在女性里面,则没有一物不具有女性特质。两性如此受造是为了努力结合,事实上,是为了他们能合而为一。这种努力就是先于婚姻之爱的两性情爱。由于结合的倾向被刻在男性和女性的一切元素中,故可知,这种倾向不会因身体而被抹去和消失。

真实的基督教 #105

105.主不得不经经

105.主不得不经经历这两种状态,即倒空的状态和荣耀的状态。因为朝向合一的发展只有这条途径,别无它法。这符合神序,神序是不可改变的。这神序就是,人当调整自己以接受神,预备自己成为神所进入并居住的器皿和居所,如同居于祂的圣殿。人必须凭自己这样做,然而又必须承认这是靠着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他感觉不到神的临在和运作,尽管神以最亲密的临在在人里面运作一切爱之善和一切信之真。若要变得属灵而非属世,人人都要且必须照这秩序发展。主同样照秩序发展,以使祂的属世人变成神性。正因如此,祂向父祷告,行父的旨意,将祂的所行所言全都归于父,并且在十字架上宣称: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马太福音27:46;马可福音15:34)
因为在这种状态下,神似乎不在场。但这种状态过后,另一种状态就到来了,这就是与神结合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的行为和以前一样,但如今是通过神这样做的。他也无需象以前那样将自己所愿所行的一切良善,所思所言的一切真理尽都归于神,因为这种承认已刻写在他心里,因而内化于他的一切言行中。主以同样的方式将自己与祂的父合一,父也将自己与祂合一。总之,主荣耀了祂的人性,也就是说,将它变成神性,其方式和祂重生人,也就是使人变得属灵的方式一样。
凡从属世变得属灵之人都会经历这两种状态,并通过第一种状态进入第二种状态,因而从这个世界进入天堂。这一点等到自由意愿(463-508节)、仁(392-462节)与信(336-391节)、以及改造和重生(571-625节)那几章再予以充分说明。我只在此说明,在第一种状态,也就是所谓的改造状态,人有充分的自由照其觉知的理性行事;在第二种状态,也就是重生的状态,他同样有充分的自由;但此时他通过主所赋予他的一种新的爱和新智慧意愿、行动、思考和言谈。因为在第一种状态下,觉知是主角,意愿是配角;而在第二种状态下,意愿是主角,觉知是配角。不过,觉知仍通过意愿行动,而非意愿通过觉知行动。善与真、仁与信并内在人与外在人等的结合,都是以这种方式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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