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59

459.⒀对那些因种

459.⒀对那些因种种原因无法步入婚姻,又因淫秽无法抑制性欲的人来说,若游荡的两性情爱限于一个情人,这个婚姻原则就能得以保存。理性能看出,并且经验也教导:那些淫秽之人无法抑制不受约束和控制的性欲。因此,对那些欲火中烧,又因种种原因无法匆忙或提前步入婚姻的男人来说,为了这种过度和无节制之物能被抑制并减弱为某种适度和缓和之物,唯一的出路和避难所似乎只有找一个情人,法语叫找情妇。众所周知,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许多男人必须过了青春期才能结婚,因为他们不得不先找一份职业,赚得养家糊口的资源后,才能娶到合适的妻子。然而,很少有男人在早年能将生殖力的源泉保持关闭,并为妻子保留。能保留最好;不过,若因性欲力量不受控制而无法保留,为防止婚姻之爱在此期间灭亡,寻求一个折中的办法是可以的。找一个情人就是这样一个办法,赞成这个办法的理由如下:

①它会遏制并限制杂乱、过度的淫行,带来一种更为约束的状态,这种状态更类似于婚姻生活。

②在其开始就沸腾,可以说燃烧起来的性欲会缓和下来,变得更温和,以致性欲的放纵,即一种秽物,被某种类似婚姻之物缓和。

③通过这种方式,性力量不会消散,也不会造成疲软,如性欲肆意放纵时的情形。

④身体疾病和精神错乱由此得以避免。

⑤同样,由此防止通奸,也就是与妻子的淫行,以及奸污处女的淫荡,更不用说尚未命名的犯罪行为了;因为刚刚步入成年的男孩想不出通奸并淫荡和淫行有什么不同,而是认为这一个和那一个是一样的。他也不知道如何凭理智抵制那些深谙妓女之道的女人的诱惑。不过,他可以找一个情人,一种更为有序和健康的行淫形式,以学习并看到这些区别。

⑥找一个情人也能挡住通往下文所论述的四种淫欲之路,它们对婚姻之爱的破坏程度最高,即奸污处女的淫欲,多样化的淫欲,强奸的淫欲和诱奸纯真者的淫欲。

然而,这些话不是针对那些能抑制其性欲之热的人,也不是针对那些一成年就步入婚姻,能将其性活力的最初果实奉献给他们的妻子之人。


真实的基督教 #384

384.⑵在基督教界

384.⑵在基督教界,凡弃绝主与圣言的人都没有信,哪怕他们生活道德,甚至有关信的言论、教导和著述都很理性。这一点作为结论可从前面所述推知。因为前面已说明,独一正信是信主,并出自主,不信祂、也不是来自祂的信并非属灵之信,而是属世之信;纯属世之信本身并不包含信的本质。此外,信只来自圣言,并非来自其它源头。因为圣言来自主,主自己在圣言中;这就是为何主说祂就是圣言(Word,又译为“道”)(约翰福音1:1,2)。由此可知,人若弃绝圣言,就是弃绝主,因为祂们合而为一。由此还可知,弃绝任一个,也是弃绝教会,因为教会通过圣言来自主;而且,那些弃绝教会的人都在天堂之外,因为教会通往天堂的道路。在天堂之外的人在被诅咒之列,他们根本没有信。
凡弃绝主与圣言的人都没有信,哪怕他们生活道德,甚至有关信的言论、教导和著述都很理性。原因在于,这种人没有属灵的生活,只有属世的道德生活,没有属灵、只有属世的理性心智;道德和理性若完全属世,本质上是死的。因为是死的,所以这些人不可能有信。人若全然属世,在关于信方面是死的,固然能谈论并教导有关信、仁和神之事,但并非受信、仁或神的驱使。唯有信主之人才拥有信,其他人则没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耶稣说,等到真理的圣灵来了,祂要审查世人的罪,因为不信我。(约翰福音16:8,9)
对犹太人说:
你们若不信我是,就要死在罪里。(约翰福音8:24)
为此,大卫说:
我要传圣旨。耶和华曾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当以嘴亲子,恐怕祂发怒,你们便在道中灭亡。凡制造他的,都是有福的。(诗篇2:7,12)
主在福音书中预言,在时代的末了,将没有信,因为不再信主为神的儿子、天地之神、与父为一;时代的末了是指教会的末期,就是祂所说“那行毁坏可憎者”到来之际,从没有这样的灾难,后来也必没有;日头变黑,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马太福音24:15,21,29)。启示录中也说到,撒旦从监牢里被释放,出来迷惑地上四方的列国,他们的人数多如海沙(启示录20:7,8)。主已预见这一切,故祂还说:
然而人子来的时候,遇得见世上有信的吗?(路加福音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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