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57

457.⑿因为一夫一

457.⑿因为一夫一妻的婚姻原则是人类生命的瑰宝,是基督教的宝库。在有关婚姻之爱及其智慧快乐的整个第一部分,我们既从总体上,也从细节上论证了这两个点。婚姻之爱是人类生命的瑰宝,因为人所享有的婚姻之爱如何,其生命就如何。婚姻之爱构成其生命的至内层,是与其爱同居的智慧之生命,以及与其智慧同居的爱之生命,因而是二者的快乐之生命。简言之,正是这爱使人成为一个活的灵魂。正因如此,一夫一妻的婚姻原则被称为人类生命的瑰宝。

上述内容证实了这一点:唯有与一位妻子,真正的婚姻友谊、信任、性能力才有可能,因为这是一种心智的联结(333—334节);属天的祝福,属灵的幸福和属世的快乐自起初就被提供给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它们就存在并起源于这联结(335节);这爱是一切属天和属灵之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一切属世之爱的根基之爱,一切欢喜和快乐,从初至末,皆汇集于这爱(65-69节);就其源头而言,它是智慧与爱的嬉戏。这一切在关于婚姻之爱的智慧快乐,也就是本书第一部分已得以充分论证。


真实的基督教 #92

92.(4)祂借以将

92.(4)祂借以将自己带入这个世界的人身就是神的儿子。主经常说父差祂来,祂是父差来的(如马太福音10:40; 15:24;约翰福音3:17, 34; 5:23, 24, 36-38; 6:29, 39, 40, 44, 57; 7:16, 18, 28, 29; 8:16, 18, 29, 42; 9:4等等)。主这样说,是因为“被差到世间”是指祂降下来,并来到人类当中,祂做这一切凭借的是祂藉着童女玛利亚所取的人身。这个人身也的确是神的儿子,因为它从为父的耶和华神成孕(如路加福音1:32,35所说)。这个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人子”和“玛利亚之子”。“神的儿子”表示处于人身的耶和华神,“人子”表示作为圣言的主,“玛利亚之子”表示祂自己所取的这个实实在在的人身。下文将证明,这些是“神的儿子”和“人子”的含义;“玛利亚之子”表示祂纯粹的人性,这一点从人类的生殖明显可知,其中灵魂来自父亲,身体来自母亲。父亲的精子包含灵魂,这精子在母亲的子宫内被裹以肉身。换句话说,人所拥有的一切属灵之物都来自他的父亲,一切物质则来自他的母亲。
对主而言,祂里面的神性来自祂的父耶和华,祂的人性则来自祂的母亲。这二者的合一就是神的儿子。这可从主的出生由来明显得到证实,对此,我们在路加福音读到:
天使加百列对玛利亚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主也将自己描述为“父所差来的”,因为“差来的”和“使者”(angel)有相同的含义,在原文,使者的意思就是那被差来的。因为以赛亚书上说:
耶和华面前的使者(angel)拯救他们,以慈爱和怜悯救赎他们。(以赛亚书63:9)
玛拉基书:
你们所寻求的主,必忽然进入他的殿;立约的使者,就是你们所仰慕的,快要来到。(玛拉基书3:1)
还有其它类似经文。在本书第三章我们会看到,圣三一,即父神,圣子和圣灵,都在主里面,祂里面的父就是神性的起源(originating Divine),圣子就是神性人身或人性,圣灵就是神性的发出(emanating Div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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