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57

457.⑿因为一夫一

457.⑿因为一夫一妻的婚姻原则是人类生命的瑰宝,是基督教的宝库。在有关婚姻之爱及其智慧快乐的整个第一部分,我们既从总体上,也从细节上论证了这两个点。婚姻之爱是人类生命的瑰宝,因为人所享有的婚姻之爱如何,其生命就如何。婚姻之爱构成其生命的至内层,是与其爱同居的智慧之生命,以及与其智慧同居的爱之生命,因而是二者的快乐之生命。简言之,正是这爱使人成为一个活的灵魂。正因如此,一夫一妻的婚姻原则被称为人类生命的瑰宝。

上述内容证实了这一点:唯有与一位妻子,真正的婚姻友谊、信任、性能力才有可能,因为这是一种心智的联结(333—334节);属天的祝福,属灵的幸福和属世的快乐自起初就被提供给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它们就存在并起源于这联结(335节);这爱是一切属天和属灵之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一切属世之爱的根基之爱,一切欢喜和快乐,从初至末,皆汇集于这爱(65-69节);就其源头而言,它是智慧与爱的嬉戏。这一切在关于婚姻之爱的智慧快乐,也就是本书第一部分已得以充分论证。


真实的基督教 #67

67.创世之前,神就

67.创世之前,神就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并且也是努力发挥服务或作用的这二者的合一。因为若离了用或服务,爱与智慧就是理性稍纵即逝的想象而已。若不致力于服务或用,它们的确会飞离。脱离服务或用的爱与智慧还象小鸟飞越汪洋大海,最终因精疲力竭而掉进海里淹死。这证明,神创造宇宙是为了服务或用得以存在,以便整个宇宙可称作用或服务的舞台。由于人是创世的主要目的,故可知,万物被造都是为了人类的缘故。因此,属于秩序的万物都被汇集起来,浓缩于人里面,就是为了神能通过他实现主要的服务或用。爱与智慧若没有它们的第三个伴侣,也就是服务或用,就好比太阳的热与光因不作用于人和动植物而成为毫无价值的东西,但若流入并作用于这些主体,就变得真实了。因为有三样事物依次相随,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在学术界,众所周知,目的若不通过一个有效的原因实现,就什么也不是,而这个目的和原因若不产生一个结果,同样什么也不是。目的和原因是头脑的抽象揣测,但它们必须针对某个结果,目的关注这个结果,而原因则实现它。爱、智慧和服务或用也一样:服务或用是爱所关注并通过原因实现的目的。当这个服务或用实现时,爱与智慧就有了真实的存在,并将自己的住处和居所置于那服务或用中,在那里安息,如同在自己的家里安息。拥有神的爱与智慧之人在履行服务或用时也一样。为了使他能为神履行服务或用,他被造为神的形像和样式,也就是神性秩序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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