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6.⑾务必小心谨慎,防止婚姻之爱被无节制的过度淫行所摧毁。摧毁婚姻之爱的无节制的过度淫行,是指不仅削弱婚姻之爱的力量,还夺走它的一切美味的那类淫行。因为在淫行上过度放纵不仅造成疲软和匮乏,还造成不洁和无耻。由于这些东西,婚姻之爱的洁净和贞洁,因而其怒放时的甜蜜和快乐无法被觉察和感受到;更不用说对身体和心灵的伤害,或不仅剥夺婚姻之爱蒙福的快乐,还除去它,将其转为冷淡,因而厌恶的禁止诱惑了。这类淫行就是狂欢作乐,将婚姻的嬉戏变成悲惨的场景。因为无节制的过度淫行就像从最低层开始升起的烈火,焚毁身体、烤干纤维、玷污血液、削弱心智的理性功能;事实上,它们就像一场大火,从地下室窜到屋里,并烧毁整栋房子。父母有责任防止这种事发生,因为青少年在性欲的驱使下还不能凭理性约束自己。
442.必须明白的是,仁与对主之信紧密结合,因此,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主、仁和信构成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若将其分开,它们各自会象化为粉末的珍珠那样消亡(对此,参看362,363节);仁与信一起存在于善行中(373-377节)。由此可知,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而仁与信一起的性质决定了善行的性质。如果信声明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善皆来自主,那么此人就是这善的辅助因素,而主是它的主要因素,这两个因素在人看来是一个,然而,主要因素却是辅助因素的全部中的全部。由此可知,当人相信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主时,他就不会将功劳归于行为;这信在人里面被完善的程度,就是有关功劳的幻觉被主移除的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人完全融入到仁爱的操练中,毫不挂念功劳,并且最终感受到仁爱的属灵快乐,然后开始厌恶邀功,视之为危害其生命之物。对那些在所从事的工作、生意和职务中,并对所交往的人公正忠实行事之人来说(参看422-424节),功劳感很容易被主清洗掉。但对那些认为通过救济施舍才能获得仁爱之人来说,这种功劳感很难被除去;因为他们在做这些事时,心里渴望回报,起初是公开地,后来则是暗地里地,并寻求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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