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5.⑽淫行的性欲气场在其初始阶段,就处在淫乱之爱的气场和婚姻之爱的气场中间,并制造一种平衡。前一章分别论述了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这两种气场,并说明淫乱之爱的气场从地狱上升,婚姻之爱的气场从天堂降下(435节);这两种气场在两个世界相遇,但不会联结(436节);它们之间存在一个平衡,人就处于这平衡(437节);人能随意转向任一气场,但转向这一个的程度,就是远离另一个的程度(438节)。至于何谓气场,可参看434节,以及那里所引用的章节。淫行的性欲之气场就在这两种气场中间,并制造一种平衡,因为处于其中的人既能转向婚姻之爱的气场,即转向婚姻之爱,也能转向通奸之爱的气场,即转向通奸之爱。人若转向婚姻之爱,就转向天堂;若转向通奸之爱,就转向地狱。这种任意转向是人的选择、乐趣和意愿的问题,好叫他能照理性而非本能自由行事,因而能成为一个人,并将他所感觉到的流注变成自己的,而不是像动物那样无法将其变成自己的一部分。之所以说如在其初始阶段那样的淫行的性欲,是因为这时,它尚处于中间状态。谁不知道凡人起初所行的,皆源于情欲,因为它源于属世人?谁不知道当人从属世正变得属灵时,这情欲不算罪恶?当人的爱正变成婚姻之爱时,淫行的性欲也一样。
485.关于信的那一章已充分说明,人若在属灵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既不可能有仁,也不可能有信,更不可能有这二者的结合。由此可知,若人在属灵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那么他里面就没有主借以与其结合的任何东西;然而,没有相互结合,改造或重生,因而得救是不可能的。没有人与主并主与人的相互结合,就不会有归算,这是一个无可辨驳的结果。“没有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也会有善与恶的归算”,倘若这种观点被确认,那么由此会得出数不清的结论。在本书后面部分,也就是探讨源自当今之信(这信将主神、救主的功与义归到人身上)的异端、悖论和矛盾的地方,这些荒谬的结论将被揭露出来。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