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5.⑽淫行的性欲气场在其初始阶段,就处在淫乱之爱的气场和婚姻之爱的气场中间,并制造一种平衡。前一章分别论述了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这两种气场,并说明淫乱之爱的气场从地狱上升,婚姻之爱的气场从天堂降下(435节);这两种气场在两个世界相遇,但不会联结(436节);它们之间存在一个平衡,人就处于这平衡(437节);人能随意转向任一气场,但转向这一个的程度,就是远离另一个的程度(438节)。至于何谓气场,可参看434节,以及那里所引用的章节。淫行的性欲之气场就在这两种气场中间,并制造一种平衡,因为处于其中的人既能转向婚姻之爱的气场,即转向婚姻之爱,也能转向通奸之爱的气场,即转向通奸之爱。人若转向婚姻之爱,就转向天堂;若转向通奸之爱,就转向地狱。这种任意转向是人的选择、乐趣和意愿的问题,好叫他能照理性而非本能自由行事,因而能成为一个人,并将他所感觉到的流注变成自己的,而不是像动物那样无法将其变成自己的一部分。之所以说如在其初始阶段那样的淫行的性欲,是因为这时,它尚处于中间状态。谁不知道凡人起初所行的,皆源于情欲,因为它源于属世人?谁不知道当人从属世正变得属灵时,这情欲不算罪恶?当人的爱正变成婚姻之爱时,淫行的性欲也一样。
451.若不与信结合,一切仁都是假的,而这信是指信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当今教会的仁爱就是这样的例子,当今教会相信同一位神格中的三个身位,一个接一个,父、子、灵。由于相信三个身位,其中每个身位都独自为神,所以它其实信三个神。仁就依附于这信上,如持守这信之人实际所做得那样,但这仁永远不会与这信结合。依附于这信的仁纯粹是属世的,而非属灵的,故它是不正当的仁爱。众多其它异端的仁爱也一样,例如,那些否认神性三位一体,因而只靠近父神、或只靠近圣灵、或靠近这二者,却不靠近神救主之人的仁爱就是如此。仁不会与这些人的信相结合,即使结合或依附,它也是不正当的。之所以被视为不正当的,是因为它就象不合法的私生子,如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他后来被逐出家门(创世记21:9,10)。这类仁爱就象不是长在树上,而是嵌在树上的果实;又象与前面的马仅靠驾车者手里的缰绳相连的马车;当马开始奔跑时,它们就将驾车者从座位上拽下来,把马车留在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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