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5.⑽淫行的性欲气场在其初始阶段,就处在淫乱之爱的气场和婚姻之爱的气场中间,并制造一种平衡。前一章分别论述了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这两种气场,并说明淫乱之爱的气场从地狱上升,婚姻之爱的气场从天堂降下(435节);这两种气场在两个世界相遇,但不会联结(436节);它们之间存在一个平衡,人就处于这平衡(437节);人能随意转向任一气场,但转向这一个的程度,就是远离另一个的程度(438节)。至于何谓气场,可参看434节,以及那里所引用的章节。淫行的性欲之气场就在这两种气场中间,并制造一种平衡,因为处于其中的人既能转向婚姻之爱的气场,即转向婚姻之爱,也能转向通奸之爱的气场,即转向通奸之爱。人若转向婚姻之爱,就转向天堂;若转向通奸之爱,就转向地狱。这种任意转向是人的选择、乐趣和意愿的问题,好叫他能照理性而非本能自由行事,因而能成为一个人,并将他所感觉到的流注变成自己的,而不是像动物那样无法将其变成自己的一部分。之所以说如在其初始阶段那样的淫行的性欲,是因为这时,它尚处于中间状态。谁不知道凡人起初所行的,皆源于情欲,因为它源于属世人?谁不知道当人从属世正变得属灵时,这情欲不算罪恶?当人的爱正变成婚姻之爱时,淫行的性欲也一样。
39.⑶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是生命本身,或本为生命。约翰福音中说到: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4)
“神”在此表示圣爱,“道”表示圣智。圣智是真生命,生命是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真光,而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当中。圣爱形成生命,如同火形成光。火有两个属性:燃烧和发光。热是从燃烧的属性发出的,而光则是从发光的属性发出的。同样,爱也有两个属性,一个与火燃烧的属性相对应,是从至内在作用于人意愿的某种事物;另一个则与发光的属性相对应,是从至内在作用于人理解力的某种事物。这就是人的爱与智慧的源头。如我在前面数次说明的,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热本质上是爱,所放射的光本质上是智慧。这二者流入宇宙的每一个事物中,并从至内在影响它们。就人类而言,这二者流入其意愿和理解力中,因为它们被造为流注的容器:意愿是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的容器。因此,显而易见,人的生命居于他的理解力中,并与他的智慧一致,而意愿之爱则调整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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