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3.⑻淫行的性欲若以通奸为目的,就是严重的。凡不认为通奸是罪恶,并将婚姻等同于通奸,认为唯一区别就在于一个合法,一个不合法的人,都是在淫行的性欲中关注通奸。这些人还将所有邪恶视为一个邪恶,把它们混在一起,如同把污物与美食放在一个盘子里,或把渣滓与美酒混到一个杯子中,然后又吃又喝。他们对待两性情爱,淫行,找情人,各种相对轻微、严重和极严重的通奸,甚至放荡或奸污处女的方式都是一样的。另外,他们不仅将所有这些罪恶混在一起,还把它们与婚姻混为一谈,以同样的观念亵渎婚姻。那些甚至不将婚姻与这些罪恶区分开的人,在习惯了与异性滥交后,就会变得冷淡、反感和厌恶,这些感觉起初对着妻子,然后对着他们的其他女人,最后对着整个女性。不言而喻,这种人没有关注良善或贞洁的打算、意图、目的,使得他们能由此被证明无罪;他们也没有把邪恶与良善,或不贞洁与贞洁进行任何分离,如上述(452节)那些从淫行中关注并偏爱婚姻之爱的人那样。
我可以讲述从天上得知的新鲜事,以证实上述内容。我遇见过许多在世时表面上和其他人一样生活的人,他们也是锦衣玉食,和别人一样做买卖赚钱、去剧院看戏,开一些有关性的相当不雅的玩笑,诸如此类;然而,天使却指责其中一些人有罪,认为一些人无罪,声称这一组是无辜的,而那一组是有罪的。他们被问及为何这样做,因为这两组人做的事都一样,天使回答说,他们从打算、意图或目的的角度来看待每个人,并作出相应的区分。因此,他们宽恕或谴责那些目的宽恕或谴责他们的人,因为凡在天堂者皆以良善为目的,凡在地狱者皆以邪恶为目的;这也是主说这句话的意思:
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马太福音7:1)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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