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53

453.⑻淫行的性欲

453.⑻淫行的性欲若以通奸为目的,就是严重的。凡不认为通奸是罪恶,并将婚姻等同于通奸,认为唯一区别就在于一个合法,一个不合法的人,都是在淫行的性欲中关注通奸。这些人还将所有邪恶视为一个邪恶,把它们混在一起,如同把污物与美食放在一个盘子里,或把渣滓与美酒混到一个杯子中,然后又吃又喝。他们对待两性情爱,淫行,找情人,各种相对轻微、严重和极严重的通奸,甚至放荡或奸污处女的方式都是一样的。另外,他们不仅将所有这些罪恶混在一起,还把它们与婚姻混为一谈,以同样的观念亵渎婚姻。那些甚至不将婚姻与这些罪恶区分开的人,在习惯了与异性滥交后,就会变得冷淡、反感和厌恶,这些感觉起初对着妻子,然后对着他们的其他女人,最后对着整个女性。不言而喻,这种人没有关注良善或贞洁的打算、意图、目的,使得他们能由此被证明无罪;他们也没有把邪恶与良善,或不贞洁与贞洁进行任何分离,如上述(452节)那些从淫行中关注并偏爱婚姻之爱的人那样。

我可以讲述从天上得知的新鲜事,以证实上述内容。我遇见过许多在世时表面上和其他人一样生活的人,他们也是锦衣玉食,和别人一样做买卖赚钱、去剧院看戏,开一些有关性的相当不雅的玩笑,诸如此类;然而,天使却指责其中一些人有罪,认为一些人无罪,声称这一组是无辜的,而那一组是有罪的。他们被问及为何这样做,因为这两组人做的事都一样,天使回答说,他们从打算、意图或目的的角度来看待每个人,并作出相应的区分。因此,他们宽恕或谴责那些目的宽恕或谴责他们的人,因为凡在天堂者皆以良善为目的,凡在地狱者皆以邪恶为目的;这也是主说这句话的意思:

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马太福音7:1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

这个主题需要按下列顺

(二)圣言包含一个灵义,迄今不为人知

这个主题需要按下列顺序来阐明:

(a)什么是灵义?

(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

(c)这灵义使得圣言成为神启,并在每句话上都是神圣的。

(d)这灵义至今不为人知。

(e)从今以后,这灵义只赐给那些专注于来自主的纯正真理之人。

SS5.(a)什么是灵义?圣言的灵义不是当一个人为了确认教会的某个信条而研究和解释圣言时,从圣言字义闪耀出来的那层含义。这种含义是圣言的字义。灵义并未在字义上显现,而是在字义里面,如同灵魂在身体里面,思维在眼睛里面,或情感在面部表情里面,两者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行如一体(AC1884—1885节)。正是这灵义使得圣言不仅对世人,而且对天使来说都是属灵的;所以,圣言通过灵义与天堂相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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