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2.⑺淫行的性欲若以婚姻之爱为目的,并偏爱它,就是轻微的。邪恶就其性质而言,是有等级的,正如良善就其性质而言,也是有等级的一样。因此,每种邪恶都是相对更轻,或更严重,正如每种良善都相对更好或更优质一样。淫行也一样,因为它是一种性欲,属于尚未洁净的属世人,故而是一种邪恶。不过,由于人人都能被洁净,所以一个人接近洁净状态的程度,就是淫行接近婚姻之爱,也就是两性情爱的洁净状态的程度,因而是邪恶变轻的程度,因为它在同等程度上被除去了。下一节我们会看到,淫行的邪恶随着它接近通奸之爱而越发严重。
人之所以越关注婚姻之爱,淫行就越轻微,是因为此时,他从自己所处的不贞洁状态关注一种贞洁状态;并且越(在思维方面)偏爱贞洁状态,就其理解力而言,就越处于这种状态;越不仅在思维方面,还在爱方面偏爱这种状态,就其意愿,因而其内在人而言,就越处于这种状态。然而,若此时他坚持行淫,那么行淫对他来说就成了一种必要,至于原因,他十分清楚。
对那些在思维和爱方面偏爱和渴望婚姻状态的人来说,有两个因素使淫行相对轻微。第一个是,婚姻生活是他们的打算、意图和目的。第二个是,他们在自己里面将邪恶从良善那里分离出去。关于第一个因素,即婚姻生活是他们的打算、意图和目的,这是因为人的性质取决于他的打算、意图或目的。这就是他向主和众天使所展示的性质,事实上,世上的智者也是如此看待他的。因为意图是一切行为的灵魂,决定了在世上是责备还是原谅,以及死后归算给人的东西。
关于第二个因素,即那些偏爱婚姻之爱胜过淫行的性欲之人将邪恶从良善那里分离出去,从而将不贞洁从贞洁那里分离出去;那些在获得一个良善或贞洁的状态前,在其感知和意图方面将这二者保持分离的人,等到进入婚姻状态,也会从那性欲的邪恶中得以分离和洁净。下一节我们将看到,这不是那些在淫行中关注通奸之人的情形。
537.必须知道的是,那些仅出于属世之善,而非出于宗教信仰行善的人死后不被接纳,因为其仁爱仅含属世之善,不含属灵之善。而将主与人联结起来的正是属灵之善,而非脱离属灵之善的属世之善。属世之善仅属于血气,生来从父母获得;而属灵之善属于从主新生的灵。那些出于宗教信仰行出仁爱的好行为,并出于同样的动机弃绝恶行之人,在他们接受新教会关于主的教导之前,好比结好果子的树,只是果子数量稀少;也好比结好果子,但果子个头小的树,尽管它们在花园得到照料。他们还好比森林里的橄榄树和无花果树,又好比山丘上的芳香草本和灌木;又好比举行虔诚敬拜所在的小神殿或小教堂,因为他们就是但以理书(8:2-14)所说的右手边的母绵羊和山羊所攻击的公绵羊。在天堂,他们穿着红色衣服,一旦被引入新教会的良善,就穿上紫色衣服,这衣服随着他们也接受真理而具有美丽的金色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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