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2.⑺淫行的性欲若以婚姻之爱为目的,并偏爱它,就是轻微的。邪恶就其性质而言,是有等级的,正如良善就其性质而言,也是有等级的一样。因此,每种邪恶都是相对更轻,或更严重,正如每种良善都相对更好或更优质一样。淫行也一样,因为它是一种性欲,属于尚未洁净的属世人,故而是一种邪恶。不过,由于人人都能被洁净,所以一个人接近洁净状态的程度,就是淫行接近婚姻之爱,也就是两性情爱的洁净状态的程度,因而是邪恶变轻的程度,因为它在同等程度上被除去了。下一节我们会看到,淫行的邪恶随着它接近通奸之爱而越发严重。
人之所以越关注婚姻之爱,淫行就越轻微,是因为此时,他从自己所处的不贞洁状态关注一种贞洁状态;并且越(在思维方面)偏爱贞洁状态,就其理解力而言,就越处于这种状态;越不仅在思维方面,还在爱方面偏爱这种状态,就其意愿,因而其内在人而言,就越处于这种状态。然而,若此时他坚持行淫,那么行淫对他来说就成了一种必要,至于原因,他十分清楚。
对那些在思维和爱方面偏爱和渴望婚姻状态的人来说,有两个因素使淫行相对轻微。第一个是,婚姻生活是他们的打算、意图和目的。第二个是,他们在自己里面将邪恶从良善那里分离出去。关于第一个因素,即婚姻生活是他们的打算、意图和目的,这是因为人的性质取决于他的打算、意图或目的。这就是他向主和众天使所展示的性质,事实上,世上的智者也是如此看待他的。因为意图是一切行为的灵魂,决定了在世上是责备还是原谅,以及死后归算给人的东西。
关于第二个因素,即那些偏爱婚姻之爱胜过淫行的性欲之人将邪恶从良善那里分离出去,从而将不贞洁从贞洁那里分离出去;那些在获得一个良善或贞洁的状态前,在其感知和意图方面将这二者保持分离的人,等到进入婚姻状态,也会从那性欲的邪恶中得以分离和洁净。下一节我们将看到,这不是那些在淫行中关注通奸之人的情形。
276.那些相信靠自己的聪明就能获得关于神、天堂与地狱,以及与教会相关的属灵观念之人没有意识到,就本身而言,属世人反对属灵人;因此,属世人想根除进入其心智的属灵观念,或将其卷入谬论中。这些谬论如同吞食蔬菜和谷物根部的蛆虫。这种人好比做白日梦的人,想象自己骑在老鹰背上翱翔于高空,又或骑着带翅膀的马从帕纳索斯山飞到赫利孔。事实上,他们就像地狱中的路西弗,在那里仍自称早晨之子(以赛亚书14:12)。他们还像那些在示拿地平原建造一座塔、塔顶通天的人(创世记11:2,4);又像信靠自己的歌利亚,不料他们会像哥利亚一样,被一颗投石击中前额而仆倒。我会描述死后等待他们的命运:一开始,他们变得如同醉酒之人,然后仿佛发疯,最后变成白痴,坐在黑暗中。因此要谨慎,免得变得如此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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