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2.⑺淫行的性欲若以婚姻之爱为目的,并偏爱它,就是轻微的。邪恶就其性质而言,是有等级的,正如良善就其性质而言,也是有等级的一样。因此,每种邪恶都是相对更轻,或更严重,正如每种良善都相对更好或更优质一样。淫行也一样,因为它是一种性欲,属于尚未洁净的属世人,故而是一种邪恶。不过,由于人人都能被洁净,所以一个人接近洁净状态的程度,就是淫行接近婚姻之爱,也就是两性情爱的洁净状态的程度,因而是邪恶变轻的程度,因为它在同等程度上被除去了。下一节我们会看到,淫行的邪恶随着它接近通奸之爱而越发严重。
人之所以越关注婚姻之爱,淫行就越轻微,是因为此时,他从自己所处的不贞洁状态关注一种贞洁状态;并且越(在思维方面)偏爱贞洁状态,就其理解力而言,就越处于这种状态;越不仅在思维方面,还在爱方面偏爱这种状态,就其意愿,因而其内在人而言,就越处于这种状态。然而,若此时他坚持行淫,那么行淫对他来说就成了一种必要,至于原因,他十分清楚。
对那些在思维和爱方面偏爱和渴望婚姻状态的人来说,有两个因素使淫行相对轻微。第一个是,婚姻生活是他们的打算、意图和目的。第二个是,他们在自己里面将邪恶从良善那里分离出去。关于第一个因素,即婚姻生活是他们的打算、意图和目的,这是因为人的性质取决于他的打算、意图或目的。这就是他向主和众天使所展示的性质,事实上,世上的智者也是如此看待他的。因为意图是一切行为的灵魂,决定了在世上是责备还是原谅,以及死后归算给人的东西。
关于第二个因素,即那些偏爱婚姻之爱胜过淫行的性欲之人将邪恶从良善那里分离出去,从而将不贞洁从贞洁那里分离出去;那些在获得一个良善或贞洁的状态前,在其感知和意图方面将这二者保持分离的人,等到进入婚姻状态,也会从那性欲的邪恶中得以分离和洁净。下一节我们将看到,这不是那些在淫行中关注通奸之人的情形。
133.关于神和救赎的观念通过将纯属世的属性归给神而使整个神学从属灵层降到了最低的属世层。属于教会的一切事物皆依赖于与救赎构成一体的神观和救赎观。因为这种观念就象头,而身体的各个部位皆从头发出;因此,若该观念是属灵的,那么属于教会的一切就会变得属灵;若该观念是属世的,那么属于教会的一切就会变得属世;结果,由于对神和救赎的这种观念已变得全然属世,即变得感官和肉体化,所以,头曾经教导并仍在教导的所有东西,和持守教义神学的教会成员也变得全然属世。从这种神学所孵化出来的,无非是虚假。因为属世人不断反对属灵人,从而视属灵之物为幽灵和空中的幻觉。因此可以说,由于关于救赎,因而关于神的这种感官观念,通向天堂的路,也就是通向主神救主的路,已被贼和强盗所围困(约翰福音10:1,8,9) ;神殿的大门被推倒,致使龙、猫头鹰,并沙漠与海岛的野兽涌了进来,在那里发出可怕的嘈音。
众所周知,对于救赎和神的这种观念就贯穿于当今的信仰中。这信规定,人要乞求父神为了祂儿子的十字架和宝血的缘故而赦免我们的罪,乞求圣子神为他们祷告和代求,乞求圣灵神使他们称义和成圣。这不就是在依次向三个神祷告吗?其中对神性治理的概念,与贵族阶层或等级制度,或曾存在于古罗马的三执政有何区别?不就是将三执政改称为三位格执政了吗?对魔鬼来说,还有比“分而治之”更容易的事吗?就象俗话说的,分散人心,煽动反判,时而攻击这个神,时而攻击那个神,如自阿里乌斯时代直到如今一直所做的那样。这等于把拥有天上和地下一切权柄的主神救主(马太福音28:18)赶下宝座,然后让魔鬼自己的奴仆登基,并向他下拜;或因为将敬拜从他那里拿走,所以也将它从主自己那里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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