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50

450.⑸对某些男人

450.⑸对某些男人来说,若彻底受到抑制,无法在淫行中得以发泄,两性情爱不可能不造成伤害。就那些因性欲过盛而欲火中烧的人而言,列举因过于压制两性情爱而导致和造成的伤害是没有用的。对这种男人来说,这有可能会引发某些身体疾病和心理问题,更不用说那些甚至还未命名的秘密罪恶。那些两性情爱极其淡薄,因而能抵制它的欲望驱使之人则迥然不同;同样,那些刚刚成年,因而在征兆初现时就自由步入合法的同居关系,无需损失任何世俗财产的人也迥然不同。这就是天堂的婴孩到了适婚年龄时的情形;因此,他们不知道何为淫行。但这种条件在人世间并不具备,因为在世上,直等到青春年少都过去了,婚姻才提上日程。这是各国常见的情形,人们必须先工作一段时间,找到养家糊口的门路后,才有可能追求心仪的妻子。

真实的基督教 #405

405.然而,如果自

405.然而,如果自我之爱或统治之爱构成头,那么天堂之爱便经由躯体降至两脚。自我之爱越强烈,天堂之爱就越下沉,最终通过脚踝直降至脚底;若继续发展,它就会穿过脚底,被践踏在脚下了。统治之爱分为两种,一种由爱邻产生,另一种由爱己产生。那些由于爱邻而处于统治之爱的人,追求权力是为了为大众和个人履行服务;因此,在天堂,这些人被赋予权力。
皇帝、国王和贵族生来就为了执掌大权而被抚养长大,若他们肯在神面前谦卑自己,他们的这种爱有时反而比那些出身卑微,并出于骄傲而比别人更渴望优越地位之人的更少一些。然而,对于那些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统治之爱的人来说,天堂之爱就象他们为取悦百姓而踩于其上的脚凳。若百姓看不到,他们就把它扔到一个角落,或扔到门外。这是因为,他们只爱自己,因此将其意愿和心智的思维浸没于自我中心,而自我中心本身是遗传的邪恶,这恶与天堂之爱截然对立。
困扰那些由于自我之爱而喜欢统治之人的罪恶,总的来说有以下这些:蔑视他人,嫉妒,对异己者不友善,由此产生的敌意,仇恨,报复,无情、凶狠和残忍。哪里盛行这类邪恶,哪里就有对神、对神性事物,即教会的真理与良善的藐视;即便他们尊重这些,也只是挂在嘴上,以免他们受到神职人员的攻击和其他人的谴责。
不过。这爱在神职人员身上是一种情形,在平信徒身上又是另一种情形。对神职人员而言,若放任自流,它会向上爬升,直到他们想成为神;但对平信徒而言,他们最终想成为国王,甚至到了这爱的幻觉将他们的心思带走的地步。
就相对完善之人而言,天堂之爱占据至高位置,可以说构成接下来的一切爱的头;尘世之爱在它下面,可以说构成头下面的胸;自我之爱则更向下,处于两脚的位置。既如此,那么若自我之爱构成了头,这人就会彻底颠倒。这时,在天使看来,他仿佛头垂向地面、背部弓向天而躺着。当进行敬拜时,他看似舞动手脚,如同豹崽。而且,这类人会显为各种动物的形状,并且长着两个头,一个在上面,有一张兽脸,另一个在下面,有一张人脸,上面的头不断把他们摁下去,迫使他们亲吻地面。所有这些人都是感官人,就是诸如上面所描述的那类人(402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