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5

第3章 死后夫妻的

第3章 死后夫妻的状况

45.前面说到,天堂也有婚姻。现说明,在世时所缔结的婚约死后是否会延续下去并保持稳定。将这一切公之于众很有必要,因为这不是判断的问题,而是我的亲身经历,我的这些经历来自与天使并灵人的交往。不过,对我来说,将其公开还须经得起理性检验。另外,已婚夫妇都渴望并想要知道这一切。深爱妻子(若她们已去世)的丈夫和深爱丈夫(若他们已去世)的妻子很想知道他们是否一切安好,他们能否再相逢。许多夫妻还想预先知道,死后他们是分开还是继续共同生活。性情不合的夫妻想知道他们能否分开,情投意合的夫妻则想知道他们能否继续共同生活。所以,为了满足这些人的愿望,我将按以下顺序公开我的经历:

⑴死后,人皆保持两性情爱,这爱正如它内在的样子,也就是说,如在世时它存在于人的内在思维和意愿中的样子。

⑵婚姻之爱同样会保持它内在的样子,也就是说,如在世时它存在于人的内在思维和意愿中的样子。

⑶死后,绝大多数夫妻会相见,认出彼此,再度交往,并一起生活一段时间,这一切发生在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如他们在世时那样的外在状态。

⑷然而,随着他们日益脱去外在,进入内在,他们逐渐察觉对彼此的爱情的性质和相互情感,从而察觉他们能否继续共同生活。

⑸若能共同生活,他们仍是婚姻伴侣,否则,就会分开,有时是丈夫离开妻子,有时是妻子离开丈夫,有时彼此都离开。

⑹然后,男人会被赐予一个合适的妻子,女人会被赐予一个合适的丈夫。

⑺夫妻彼此间会享有和在世时一样的亲密关系,只是更快乐、更幸福,但不会生育孩子,取而代之的是属灵的生育,也就是爱和智慧的生育。

⑻这是上天堂者的情形,但下地狱者的情形则不同。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真实的基督教 #226

226.⑴没有教义,

226.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这是因为圣言的字义纯由对应构成,以便它能同时包含属天和属灵之物,并且每个字都是这些事物的容器和支撑。因此,字义中的神圣真理极少是裸露的真理,而是披上外衣的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真理的表象。其中很多适合简单人的认知,这些人的思维不会超越诸如他们用肉眼所看的那类事物。有些事看似矛盾,但若在属灵之光中看圣言,就会发现它里面没有任何矛盾之处。另外,先知书的某些部分还收集了看不出任何意义的地名和人名。由于圣言的字义具有这样的性质,所以很明显,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举例说明这一点。经上说:
耶和华后悔。(出埃及记32:12,14;约拿书3:9;4:2)
还说:
耶和华不后悔。(民数记23:19;撒母耳记上15:29)
若无教义,这些话无法自圆其说。经上说:
耶和华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民数记14:18)
又说: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申命记24:16)
在教义的光照下,这些说法并不冲突,而是和谐一致。
耶稣说:
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他开门。(马太福音7:7,8;21:21,22)
若没有教义,人们会以为,凡人所求的,就都能得到;但由教义可知,凡人通过主所求的,就被赐予他。主还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翰福音15:7)
主说:
你们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神的国是你们的。(路加福音6:20)
若没有教义,人们会认为这是在教导天堂是为穷人而非富人所建的。而教义却教导,所谓贫穷是指灵里贫穷。因为主说:
灵里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马太福音5:3)
主又说:
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马太福音7:1,2;路加福音6:37)
若没有教义,人有可能由此断定,不应论断恶人为恶。然而,教义告诉我们:只要出于公义,论断是可以的。因为主说:
总要按公平断定是非。(约翰福音7:24)
耶稣说:
但你们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主人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主人,就是基督。(马太福音23:8-10)
若无教义,人会由此断定,人不该视别人为师尊、父亲和主人。然而,由教义可知,这在属世意义上是可以的,但在属灵意义上不可。
耶稣对门徒说:
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有人或许从这些话断定,主的门徒会去审判,而事实上,他们不能审判任何人。这个奥秘通过以下教义就会清楚明了:唯独那位全知、识透人心的主才会审判,祂的“十二门徒”是指教会通过圣言从主那里所汲取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因此,教义表明,要审判每个人的是这些真理,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言(3:17,18;12:47,48)。圣言中还有很多类似经文,由此明显可知,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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