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9.谁都能凭普遍感知看出,行淫的性欲不是通奸的性欲。有哪种法律或哪个法官会对淫荡者和通奸者的罪行做出相同的指控?之所以凭着普遍感知就能看出这一点,是因为行淫不像通奸那样反对婚姻之爱。婚姻之爱有可能隐藏在淫行中,正如属灵之爱有可能隐藏在属世之爱中。事实上,属灵之爱的确是从属世之爱发展出来的;一旦它发展出来,属世之爱就会围住它,如同树皮围住树木,剑鞘围住剑一样;还有助于保护属灵之爱免遭暴力。由此明显可知,关注整体上的其他异性的属世之爱先于关注一位异性的属灵之爱。然而,如果淫行出自关注异性的属世之爱,那么只要婚姻之爱作为主要良善被关注、向往和追求,它也能被除去。对通奸的好色、淫秽之爱则完全不同。在“淫乱之爱与婚姻之爱的对立”那一章已说明,这爱是婚姻之爱的反对和摧毁者。因此,若一个有意或确定通奸者因种种原因爬上婚床,颠倒的事就会发生。属世之爱及其放荡、淫秽就隐藏在里面,而属灵之爱的表象则从外面把它遮盖起来。这些考虑能使理性看出,受限淫行的性欲相比通奸的性欲,如同冬天最初的温暖相比北极隆冬的酷寒。
607.世上的每个人之所以要么与天堂天使联系或来往,要么与地狱灵联系或来往,是因为他生来就有变得属灵的能力。若非他生来就与那些属灵之人有某种联系,这是不可能的事。我在《天堂与地狱》一书已说明,就其心智而言,人既在自然界,也在灵界。世人、天使和灵人都不知道这种联系,因为只要人活在世上,他就处于属世状态,而天使或灵人处于属灵状态。属世和属灵之间的不同使得他们彼此看不见对方。我在《婚姻之爱》一书描述了这种不同的性质,大家可参看那里所载的记事(326-329节)。由此清楚可知,将他们联系起来的不是思维,而是情感;几乎没有人反思自己的情感,因为它们没有暴露在理解力及其由此而来的思维所享有的光之下,仅暴露在意愿及其由此而来的爱之情感所享有的热之下。由爱之情感所带来的世人与天使并灵人的这种联系如此紧密,以致若它被切断,天使和灵人也他们由此被分开,人会立即陷入昏迷,若不修复这种联系,重新恢复他们的结合,人就会死亡。
前面说过,人通过重生变得属灵,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变得如天使本身那样属灵,而是变得属灵-属世,也就是说,他的属世含有某种属灵成分在其中,就像思维在言谈中,或意愿在行为中,因为当一个停止时,另一个也会停止。同样,人的灵就在身体中所发生的每一件细微之事里,正是人的灵促使属世层去行它所行的。就其本身而言,属世层是被动的或死的力量;而属灵层是主动的或活的力量。被动的或死的力量无法凭自己行动,而必须被主动的或活的力量驱动。
人活着就不断与灵界居民发生联系,所以他离开自然界时,会立刻被引入诸如他在世时就与之相联系的那类人当中。因此,死后,人人都觉得自己仍活在世上,因为那时他来到在意愿的情感方面与他类似的同伴中间,他能认出他们,就像在世时家人亲属认出他们自己一样。这就是圣言中论到那些死了的人的话的意思,即:他们被召集起来,聚集到自己人中。由此可见,重生之人与天堂天使联系,未重生之人与地狱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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