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9.谁都能凭普遍感知看出,行淫的性欲不是通奸的性欲。有哪种法律或哪个法官会对淫荡者和通奸者的罪行做出相同的指控?之所以凭着普遍感知就能看出这一点,是因为行淫不像通奸那样反对婚姻之爱。婚姻之爱有可能隐藏在淫行中,正如属灵之爱有可能隐藏在属世之爱中。事实上,属灵之爱的确是从属世之爱发展出来的;一旦它发展出来,属世之爱就会围住它,如同树皮围住树木,剑鞘围住剑一样;还有助于保护属灵之爱免遭暴力。由此明显可知,关注整体上的其他异性的属世之爱先于关注一位异性的属灵之爱。然而,如果淫行出自关注异性的属世之爱,那么只要婚姻之爱作为主要良善被关注、向往和追求,它也能被除去。对通奸的好色、淫秽之爱则完全不同。在“淫乱之爱与婚姻之爱的对立”那一章已说明,这爱是婚姻之爱的反对和摧毁者。因此,若一个有意或确定通奸者因种种原因爬上婚床,颠倒的事就会发生。属世之爱及其放荡、淫秽就隐藏在里面,而属灵之爱的表象则从外面把它遮盖起来。这些考虑能使理性看出,受限淫行的性欲相比通奸的性欲,如同冬天最初的温暖相比北极隆冬的酷寒。
345.由于已概述了构成属灵之信的事物,我现在也概述一下纯属世之信的事物。纯属世之信本质上是一种假充信的坚定信念,也是一种被称为异端信仰的虚假信念。它的各种类型包括:
(1)不正当的信,其中虚假与真理混杂。
(2)徒有其表之信,出于歪曲的真理;不贞的信,出于各种被玷污的良善。
(3)封闭或盲目的信,就是被视为神秘的信,尽管不知道它们是真是假,或是超越理性还是违背理性。
(4)不确定的信,就是信多神。
(5)独眼的信,就是信他神胜过真神,或对基督徒而言,信其他神胜过信主神,救主。
(6)伪信或法利赛人的信,就是嘴上信,心里不信。
(7)幻想或颠倒的信,就是通过巧妙的论证看似真理的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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