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9.谁都能凭普遍感知看出,行淫的性欲不是通奸的性欲。有哪种法律或哪个法官会对淫荡者和通奸者的罪行做出相同的指控?之所以凭着普遍感知就能看出这一点,是因为行淫不像通奸那样反对婚姻之爱。婚姻之爱有可能隐藏在淫行中,正如属灵之爱有可能隐藏在属世之爱中。事实上,属灵之爱的确是从属世之爱发展出来的;一旦它发展出来,属世之爱就会围住它,如同树皮围住树木,剑鞘围住剑一样;还有助于保护属灵之爱免遭暴力。由此明显可知,关注整体上的其他异性的属世之爱先于关注一位异性的属灵之爱。然而,如果淫行出自关注异性的属世之爱,那么只要婚姻之爱作为主要良善被关注、向往和追求,它也能被除去。对通奸的好色、淫秽之爱则完全不同。在“淫乱之爱与婚姻之爱的对立”那一章已说明,这爱是婚姻之爱的反对和摧毁者。因此,若一个有意或确定通奸者因种种原因爬上婚床,颠倒的事就会发生。属世之爱及其放荡、淫秽就隐藏在里面,而属灵之爱的表象则从外面把它遮盖起来。这些考虑能使理性看出,受限淫行的性欲相比通奸的性欲,如同冬天最初的温暖相比北极隆冬的酷寒。
194.(1)何为属灵之义。当仔细研究并详细阐述圣言以支持教会的某个信条时,属灵之义并不是那种透过字义就能显现出来的意义;这样的意义可称为基督教会所理解的圣言字义。属灵之义在字义中是看不见的,它在字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或理解力的思维显现在眼睛里面,或爱的情感显现在脸上。不仅对世人,而且对天使来说,圣言之所以是属灵的,主要是因为属灵之义。因此,属灵之义使得圣言成为与天堂沟通的一个渠道。由于圣言内义是属灵的,故它纯由对应写成。凡以对应写成的东西,就其最外在意义而言,书写风格都类似先知书、福音书和启示录所用的风格。表面上看,它似乎普普通通,但内在却隐藏着神圣智慧和一切天使智慧。至于对应的性质,大家可参看我的《天堂与地狱》一书(1758年出版于伦敦);那里有几节(87-102节)论述了天上的一切事物与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还有几节(102-115节)论述了天上的一切事物与地上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接下来,我将通过下面从圣言所引用的例子进一步解释对应的性质(196-19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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