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8.⑷淫行是一种强烈的性欲,但不是对通奸的性欲。淫行之所以是一种强烈的性欲,是因为:
①它从属世人冒出来,而性欲和情欲就在出自属世人的一切事物里面。属世人无非是性欲和情欲的居所和容器,因为从父母遗传来的各种罪恶都居于此处。
②淫荡者将游荡和淫乱的眼光投向其他异性,而不是限于其中一个异性。只要他处在这种状态,淫欲就会驱使他去行他所行的。但当他专注于一位女性,乐意将自己的生命与她的生命联结起来时,性欲就转化为一种贞洁的情感,情欲则转化为一种人性之爱。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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