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7.⑶淫行属于属世人。这和两性情爱是一样的;两性情爱若在婚前变得活跃,就被称为淫行。每个人生来都是属肉体的,接着变得感官化,然后变得属世,再逐渐变得理性,并且只要不在此停止,就变得属灵。他之所以如此发展,是因为这个层面得以形成是为了支撑更高层面,如同宫殿的根基。支撑上层建筑的最低层好比一块田地,预备好了后,好种子就被播种于其中。
尤其两性情爱,它一开始也是属肉体的,因为它始于肉体。然后,它变得感官化,因为五种感官从它的一般感觉获得快乐。后来,它变得属世,类似于它在动物里面所取的形式,该形式是一种游荡的两性情爱。但是,由于人生来注定要变得属灵,所以这爱会变得理性-属世,并由此变得属灵,最终变得属灵-属世。一旦变得属灵,这爱就会流入并作用于理性之爱,并通过理性之爱作用于感官之爱,最后通过感官之爱作用于身体和肉体中的爱。由于肉体是其最低层,所以两性情爱对它的作用既是属灵的,同时也是理性和感官的。当人思想两性情爱时,它就以这种方式依次流入并作用于他;但是,当人处于最低层时,它的效果会同时被感觉到。
淫行之所以属于属世人,是因为它从属世的两性情爱直接发展而来。这爱有可能变得属世-理性,但不会变得属灵。因为两性情爱只有变成婚姻之爱,才能变得属灵。当人放弃游荡的性欲,专注于一个配偶,并将自己的灵魂与她的灵魂联结起来时,两性情爱就从属世变得属灵。
455.下面有关地狱和天堂的简要描述有助于说明恶人的内在人和善人的内在人各自是何性质,因为恶人的内在人与地狱魔鬼结合,而善人的内在人与天堂天使结合。地狱出于其爱而沉溺于一切邪恶的乐趣,如仇恨、报复、杀戮的乐趣,劫掠和偷盗的乐趣,诅咒与亵渎的乐趣,以及否认神的存在和亵渎圣言的乐趣。这些乐趣全都隐藏在人的欲望当中,以致他没有反思它们。这些乐趣使他的欲望燃烧起来,如同点燃的火把,这就是圣言中地狱之火所指的。然而,天堂的乐趣是爱邻爱神的乐趣。
由于地狱的乐趣与天堂的乐趣完全对立,所以它们之间有一条巨大的鸿沟。天堂的乐趣从上面灌注到这个鸿沟中,而地狱的乐趣则从下面涌入它里面。活在世上时,人就在这鸿沟的中间,以便他处于平衡中,从而自由地转向天堂或地狱。天堂里的人和地狱里的人之间所限定的“深渊”(路加福音16:26)指的就是这个鸿沟。
这些事实有助于证实恶人当中爱的友谊是何性质。就外在人而言,它是装腔作势,假装道德,以便布下网罗,寻找机会满足其爱的乐趣,其内在人则因这乐趣而灼烧。只有对法律的畏惧,以及由此对其名声和生命的畏惧能拦住他们,制止他们的行为。所以,他们的友谊就像糖里的蜘蛛,面包里的蝰蛇,蜂蜜蛋糕中的幼鳄,草丛中的蛇。
这就是恶人与每个人的友谊。不过,在那些认同邪恶的人,诸如小偷、强盗和海盗当中,只要他们齐心合意去掠夺,友谊就是亲密的;因为这时他们会象亲兄弟那样彼此拥抱,一起大吃大喝,唱歌跳舞,合谋去毁灭其他人;然而,每个人内心看待自己的同伴,如同仇敌看待仇敌;狡猾的强盗甚至在自己的同伴身上看出这一点,因而很怕他。由此清楚可知,这种人之间没有友谊,只有无法消除的仇恨。
455a.凡未公开站在作恶者这一边,或去抢劫,相反,却象好公民那样过着文明道德的生活,以各种方式服务他人,然而没有遏制居于属世人的欲望之人,都以为他的友谊不是这样的。但我通过灵界众多例子确实得知,这类友谊不同程度地存在于所有拒绝信和藐视教会神圣事物,认为它们对自己一点也不重要,仅适用于普通百姓的人身上。其中有些人的地狱之爱的乐趣就像树皮包裹的阴燃原木中的火那样隐藏起来;有的像灰烬下的煤炭;有的则像被火点燃后燃烧起来的蜡烛等等。这就是每一个发自内心拒绝宗教事物之人。他们的内在人处于地狱,只要仍活在尘世(这时,他们由于外在所表现出的道德而未意识到这一点),除了自己和自己的子女外,他们不承认任何人为自己的邻舍。他们对待其他人要么心怀蔑视,这时他们就像伺机袭击巢中鸟儿的猫,要么心怀仇恨,这时他们就像注视着要吞食的狗的狼。作出以上陈述是为了通过仁爱的对立面来说明何为仁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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