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7.⑶淫行属于属世人。这和两性情爱是一样的;两性情爱若在婚前变得活跃,就被称为淫行。每个人生来都是属肉体的,接着变得感官化,然后变得属世,再逐渐变得理性,并且只要不在此停止,就变得属灵。他之所以如此发展,是因为这个层面得以形成是为了支撑更高层面,如同宫殿的根基。支撑上层建筑的最低层好比一块田地,预备好了后,好种子就被播种于其中。
尤其两性情爱,它一开始也是属肉体的,因为它始于肉体。然后,它变得感官化,因为五种感官从它的一般感觉获得快乐。后来,它变得属世,类似于它在动物里面所取的形式,该形式是一种游荡的两性情爱。但是,由于人生来注定要变得属灵,所以这爱会变得理性-属世,并由此变得属灵,最终变得属灵-属世。一旦变得属灵,这爱就会流入并作用于理性之爱,并通过理性之爱作用于感官之爱,最后通过感官之爱作用于身体和肉体中的爱。由于肉体是其最低层,所以两性情爱对它的作用既是属灵的,同时也是理性和感官的。当人思想两性情爱时,它就以这种方式依次流入并作用于他;但是,当人处于最低层时,它的效果会同时被感觉到。
淫行之所以属于属世人,是因为它从属世的两性情爱直接发展而来。这爱有可能变得属世-理性,但不会变得属灵。因为两性情爱只有变成婚姻之爱,才能变得属灵。当人放弃游荡的性欲,专注于一个配偶,并将自己的灵魂与她的灵魂联结起来时,两性情爱就从属世变得属灵。
341.若认为生活良善、信仰正确之人不会得救,而是神随心所欲地拯救或诅咒祂所乐意的任何人,那会让沦丧之人可以名正言顺地指控神缺乏慈悲与怜悯、甚至残忍。事实上,这等于否认神是神,并断言神在圣言中所说的话毫无意义,祂的诫命无关紧要,或微不足道。
此外,若生活良善、信仰正确之人不会得救,那他也可以控诉神违犯了祂在西奈山上用自己的手指写在两块石版上的圣约。
从主的话(约翰福音14:21-24)明显可知,神不能不去拯救那些照祂诫命生活并信靠祂的人。事实上,凡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智之人若能认真思考:神既始终与人同在、赋予他生命,以及去理解和爱的能力,那祂必然爱人,并通过祂的爱将自己联结于那些过着良善生活、持守正确信仰之人,那他会对此深信不疑。神已将这一点铭刻在每个人、每个生物之中。一个父亲或母亲会不认他们的孩子吗?鸟会不认它的幼雏,兽会不认它的幼崽吗?连老虎、豹子和毒蛇都不会如此。对神而言,有差别的行为会违背祂所在并照之行事的秩序,也违背祂通过创世而施加于人的秩序。就象诅咒一个过着良善生活并持守正确信仰之人对神来说是不可能的,反过来也一样,拯救一个过着邪恶生活并因此持守错误信仰之人对神来说也是不可能的。
第二种情形同样违背秩序,因此违背神的全能,这全能唯有在公义的道路上才能前行,公义的律法就是不变的真理。因为主说: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凡对神的本质与人的自由意愿有所了解的人,都能领悟这一点。例如,亚当有吃生命树的果子或善恶知识树的果子的自由。如果他只吃生命树的果子,神会将他赶出园子吗?我不这样认为。但是,如果他吃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后,神还会留他在园子吗?我也不这样认为。同样,我难以想象神会将已被接收进天堂的天使投入地狱,也不承认被判为魔鬼之人会进入天堂。对神而言,这些事情都不可能,哪怕利用祂自己的全能。关于这些,可参看神性全能相关章节(49-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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