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47

447.⑶淫行属于属

447.⑶淫行属于属世人。这和两性情爱是一样的;两性情爱若在婚前变得活跃,就被称为淫行。每个人生来都是属肉体的,接着变得感官化,然后变得属世,再逐渐变得理性,并且只要不在此停止,就变得属灵。他之所以如此发展,是因为这个层面得以形成是为了支撑更高层面,如同宫殿的根基。支撑上层建筑的最低层好比一块田地,预备好了后,好种子就被播种于其中。

尤其两性情爱,它一开始也是属肉体的,因为它始于肉体。然后,它变得感官化,因为五种感官从它的一般感觉获得快乐。后来,它变得属世,类似于它在动物里面所取的形式,该形式是一种游荡的两性情爱。但是,由于人生来注定要变得属灵,所以这爱会变得理性-属世,并由此变得属灵,最终变得属灵-属世。一旦变得属灵,这爱就会流入并作用于理性之爱,并通过理性之爱作用于感官之爱,最后通过感官之爱作用于身体和肉体中的爱。由于肉体是其最低层,所以两性情爱对它的作用既是属灵的,同时也是理性和感官的。当人思想两性情爱时,它就以这种方式依次流入并作用于他;但是,当人处于最低层时,它的效果会同时被感觉到。

淫行之所以属于属世人,是因为它从属世的两性情爱直接发展而来。这爱有可能变得属世-理性,但不会变得属灵。因为两性情爱只有变成婚姻之爱,才能变得属灵。当人放弃游荡的性欲,专注于一个配偶,并将自己的灵魂与她的灵魂联结起来时,两性情爱就从属世变得属灵。


真实的基督教 #313

313.就属世之义而

313.就属世之义而言,这条诫命不仅表示不可奸淫,还表示不可意愿和行出淫秽之事,不可思想和谈论淫荡的话题。只是有淫欲就算是奸淫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可知: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
这是因为,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变成行为了。诱惑只是进入理解力,而意图则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一种行为。有关该话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1768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其中就讲到:淫乱之爱是婚姻的对立面(423-443节);关于奸淫(444-460节);奸淫及其种类和等级(478-499节); 奸污处女的淫欲(501-505节);追求变化的淫欲(506-510节);强奸的淫欲(511,512节);诱奸纯真者的淫欲(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报应(523-531节)。所有上述观念都是这条诫命所涉及的属世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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