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47

447.⑶淫行属于属

447.⑶淫行属于属世人。这和两性情爱是一样的;两性情爱若在婚前变得活跃,就被称为淫行。每个人生来都是属肉体的,接着变得感官化,然后变得属世,再逐渐变得理性,并且只要不在此停止,就变得属灵。他之所以如此发展,是因为这个层面得以形成是为了支撑更高层面,如同宫殿的根基。支撑上层建筑的最低层好比一块田地,预备好了后,好种子就被播种于其中。

尤其两性情爱,它一开始也是属肉体的,因为它始于肉体。然后,它变得感官化,因为五种感官从它的一般感觉获得快乐。后来,它变得属世,类似于它在动物里面所取的形式,该形式是一种游荡的两性情爱。但是,由于人生来注定要变得属灵,所以这爱会变得理性-属世,并由此变得属灵,最终变得属灵-属世。一旦变得属灵,这爱就会流入并作用于理性之爱,并通过理性之爱作用于感官之爱,最后通过感官之爱作用于身体和肉体中的爱。由于肉体是其最低层,所以两性情爱对它的作用既是属灵的,同时也是理性和感官的。当人思想两性情爱时,它就以这种方式依次流入并作用于他;但是,当人处于最低层时,它的效果会同时被感觉到。

淫行之所以属于属世人,是因为它从属世的两性情爱直接发展而来。这爱有可能变得属世-理性,但不会变得属灵。因为两性情爱只有变成婚姻之爱,才能变得属灵。当人放弃游荡的性欲,专注于一个配偶,并将自己的灵魂与她的灵魂联结起来时,两性情爱就从属世变得属灵。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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