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47

447.⑶淫行属于属

447.⑶淫行属于属世人。这和两性情爱是一样的;两性情爱若在婚前变得活跃,就被称为淫行。每个人生来都是属肉体的,接着变得感官化,然后变得属世,再逐渐变得理性,并且只要不在此停止,就变得属灵。他之所以如此发展,是因为这个层面得以形成是为了支撑更高层面,如同宫殿的根基。支撑上层建筑的最低层好比一块田地,预备好了后,好种子就被播种于其中。

尤其两性情爱,它一开始也是属肉体的,因为它始于肉体。然后,它变得感官化,因为五种感官从它的一般感觉获得快乐。后来,它变得属世,类似于它在动物里面所取的形式,该形式是一种游荡的两性情爱。但是,由于人生来注定要变得属灵,所以这爱会变得理性-属世,并由此变得属灵,最终变得属灵-属世。一旦变得属灵,这爱就会流入并作用于理性之爱,并通过理性之爱作用于感官之爱,最后通过感官之爱作用于身体和肉体中的爱。由于肉体是其最低层,所以两性情爱对它的作用既是属灵的,同时也是理性和感官的。当人思想两性情爱时,它就以这种方式依次流入并作用于他;但是,当人处于最低层时,它的效果会同时被感觉到。

淫行之所以属于属世人,是因为它从属世的两性情爱直接发展而来。这爱有可能变得属世-理性,但不会变得属灵。因为两性情爱只有变成婚姻之爱,才能变得属灵。当人放弃游荡的性欲,专注于一个配偶,并将自己的灵魂与她的灵魂联结起来时,两性情爱就从属世变得属灵。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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