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6.⑵当青少年开始运用自己的理解力思考和行事,并且说话的嗓音开始变得男性化时,两性情爱就开始了。引证这一点是为了叫人知道,当理解力本身开始变得理性,也就是说,开始凭自己的理性探究并找出有益、有用之物时,两性情爱、因而淫行就开始了。这时,对父母、老师的教导的记忆作为一个基础而服务于它。此时此刻,心智会经历一个转折。在此之前,男孩的思维仅局限于导入记忆的事,他反复琢磨并服从这些记忆。之后,他凭理性思考它们;然后在爱的引导下,重新排列保留在记忆中的事,并开始照着这个新秩序过自己的生活。其思维逐渐变得越来越受自己理性支配,并且他可以自由行使自己的意志。众所周知,两性情爱随着人自己的理解力的启蒙而来,并照着它的活力发展。这表明这爱会随着理解力上升而上升,随着它下降而下降。上升是指获得智慧,下降是指陷入疯狂;约束两性情爱的,正是智慧,而疯狂却放任不管。若这爱陷入淫行,也就是其活动的初始阶段,那么出于早已植入记忆,由此植入理性,后来则植入理性,由此植入记忆的正派与道德的准则,此人理应抑制它。当男人的理解力开始发展时,他的嗓音之所以开始变得男性化,是因为进行思维,并通过思维说话的是理解力。这表明理解力构成男人,也构成他的男性特质。因此,随着他的理解力被提升,他变成一个成年人,也变成一个男性(参看432—433节)。
313.就属世之义而言,这条诫命不仅表示不可奸淫,还表示不可意愿和行出淫秽之事,不可思想和谈论淫荡的话题。只是有淫欲就算是奸淫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可知: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
这是因为,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变成行为了。诱惑只是进入理解力,而意图则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一种行为。有关该话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1768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其中就讲到:淫乱之爱是婚姻的对立面(423-443节);关于奸淫(444-460节);奸淫及其种类和等级(478-499节); 奸污处女的淫欲(501-505节);追求变化的淫欲(506-510节);强奸的淫欲(511,512节);诱奸纯真者的淫欲(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报应(523-531节)。所有上述观念都是这条诫命所涉及的属世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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