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6.⑵当青少年开始运用自己的理解力思考和行事,并且说话的嗓音开始变得男性化时,两性情爱就开始了。引证这一点是为了叫人知道,当理解力本身开始变得理性,也就是说,开始凭自己的理性探究并找出有益、有用之物时,两性情爱、因而淫行就开始了。这时,对父母、老师的教导的记忆作为一个基础而服务于它。此时此刻,心智会经历一个转折。在此之前,男孩的思维仅局限于导入记忆的事,他反复琢磨并服从这些记忆。之后,他凭理性思考它们;然后在爱的引导下,重新排列保留在记忆中的事,并开始照着这个新秩序过自己的生活。其思维逐渐变得越来越受自己理性支配,并且他可以自由行使自己的意志。众所周知,两性情爱随着人自己的理解力的启蒙而来,并照着它的活力发展。这表明这爱会随着理解力上升而上升,随着它下降而下降。上升是指获得智慧,下降是指陷入疯狂;约束两性情爱的,正是智慧,而疯狂却放任不管。若这爱陷入淫行,也就是其活动的初始阶段,那么出于早已植入记忆,由此植入理性,后来则植入理性,由此植入记忆的正派与道德的准则,此人理应抑制它。当男人的理解力开始发展时,他的嗓音之所以开始变得男性化,是因为进行思维,并通过思维说话的是理解力。这表明理解力构成男人,也构成他的男性特质。因此,随着他的理解力被提升,他变成一个成年人,也变成一个男性(参看432—433节)。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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