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9章 淫行
444a.淫行是指一个少男或青年男子婚前与一个堕落女人的性欲体验。然而,与一个少女或有夫之妇,而非堕落女人的性欲体验不算淫行;也就是说,与一个少女的性欲体验是放荡,与一个有夫之妇的性欲体验是通奸。至于后面这两种与淫行有何不同,理性之人很难看出来,除非他观察两性情爱的等级和不同形式,一方面看到它的贞洁之处,另一方面看到它的不贞洁之处;并且在两边把它们分门别类,从而加以区分。否则,人对贞洁的多与少之间的区别,以及不贞洁的多与少之间的区别无法形成一个概念。没有这些区分,它们之间一切对照的方法,连同判断上的清晰视野都会丧失。这时,理解力就会陷入如此幽暗,以致它不知道如何区分淫行与通奸,更不用说区分轻微的淫行与严重的淫行,以及轻微的通奸与严重的通奸了。于是,它将各种邪恶混在一起,从而把不同的邪恶混成一锅汤,把不同的良善和成一个面团。因此,为叫人们清楚知道两性情爱倾向并发展为与婚姻之爱完全对立的淫乱之爱所在这一边的区别,最好先检查这爱的初始阶段,也就是淫行。我们将按以下顺序来检查:
⑴淫行属于两性情爱。
⑵当青少年开始运用自己的理解力思考和行事,并且说话的嗓音开始变得男性化时,两性情爱就开始了。
⑶淫行属于属世人。
⑷淫行是一种强烈的性欲,但不是对通奸的性欲。
⑸对某些男人来说,若彻底受到抑制,无法在淫行中得以发泄,两性情爱不可能不造成伤害。
⑹因此,人口稠密的城市容忍妓院的存在。
⑺淫行的性欲若以婚姻之爱为目的,并偏爱它,就是轻微的。
⑻淫行的性欲若以通奸为目的,就是严重的。
⑼淫行的性欲若濒于多样化的贪欲或奸污处女的贪欲,则变得更严重。
⑽淫行的性欲气场在其初始阶段,就处在淫乱之爱的气场和婚姻之爱的气场中间,并制造一种平衡。
⑾务必小心谨慎,防止婚姻之爱被无节制的过度淫行所摧毁。
⑿因为一夫一妻的婚姻原则是人类生命的瑰宝,是基督教的宝库。
⒀对那些因种种原因无法步入婚姻,又因淫秽无法抑制性欲的人来说,若游荡的两性情爱限于一个情人,这个婚姻原则就能得以保存。
⒁找一个情人好于游荡的性欲,但前提是它不能涉及数个情人,处女或未失贞的女人,已婚妇女,并与婚姻之爱保持分离。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445.⑴淫行属于两性情爱。之所以说淫行属于两性情爱,是因为淫行不是两性情爱,但却起因于它。两性情爱如同一个源泉,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皆来源于它;它们能通过淫行或脱离淫行从中流出。因为人人都有两性情爱在里面,它要么冒出来,要么不冒出来。它若在婚前因一个堕落女人冒出来,就叫淫行;若因妻子冒出来,就叫婚姻;若在婚后因另一个女人冒出来,就叫通奸。因此,如刚才所述,两性情爱如同一个源泉,贞洁的爱和不贞洁的爱皆来源于它。然而,在下文我们将揭示,贞洁的婚姻之爱通过淫行发展出来需要何等的小心谨慎,而不贞洁或淫乱之爱通过淫行发展出来则何等鲁莽轻率。谁能得出这样的结论:一个曾行淫之人不可能在婚姻中变得更贞洁?
490.从创世记第一章明显可知,神所造的一切都是好的。在那里,经上说“神看着是好的”(创世记1:10,12,18,21,25),结尾又说“神看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创世记1:31)。这一点从人在伊甸园的原始状态也能清楚看出来。然而,邪恶起源于人,这从亚当的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他因被逐出伊甸园而堕落后的状态明显看出来。由此清楚可知,如果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没有被赋予人,那么就不是人,而是神自己成为罪恶的起因,因而神既造了善又造了恶。但是,认为神也造了恶是可憎的。神既已赋予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就不会造恶,并且永远不会将任何邪恶放进他的脑海。原因在于,祂是良善本身,在善中的神是全在的,不断敦促并要求被接受,即使不被接受,也不会离去。祂若离去,人立刻死亡,确切地说,顿时化为乌有,因为人的生命,以及构成他的一切事物的持续存在,都来自神。
神没有造恶,恶是人自己造成的,因为人将不断从神流入的善转变成恶,从而使自己背离神,转向他自己。当这种事发生时,良善所赋予的快乐保留下来,不过这时却变成了邪恶所赋予的快乐;如果表面类似的快乐不保留下来,人就无法继续存活,因为快乐构成其爱的生命。然而,这两种快乐彼此截然对立;但人只要尚在尘世,就意识不到这一点。不过,死后,他就知道了,事实上还能清楚感觉到,因为那时,对良善的热爱所赋予的快乐会转化为天上的祝福,而对邪恶的热爱所赋予的快乐则转化为地狱的可怕折磨。这些论据证明,每个人预定上天堂,无人预定下地狱;而是人由于滥用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而把自己交给地狱,从而欣然接受地狱所散发出的这类事物。因为如前所述,每个人都被保守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以便他能处于善与恶之间的平衡状态,随之拥有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