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45

第19章 淫行

第19章 淫行

444a.淫行是指一个少男或青年男子婚前与一个堕落女人的性欲体验。然而,与一个少女或有夫之妇,而非堕落女人的性欲体验不算淫行;也就是说,与一个少女的性欲体验是放荡,与一个有夫之妇的性欲体验是通奸。至于后面这两种与淫行有何不同,理性之人很难看出来,除非他观察两性情爱的等级和不同形式,一方面看到它的贞洁之处,另一方面看到它的不贞洁之处;并且在两边把它们分门别类,从而加以区分。否则,人对贞洁的多与少之间的区别,以及不贞洁的多与少之间的区别无法形成一个概念。没有这些区分,它们之间一切对照的方法,连同判断上的清晰视野都会丧失。这时,理解力就会陷入如此幽暗,以致它不知道如何区分淫行与通奸,更不用说区分轻微的淫行与严重的淫行,以及轻微的通奸与严重的通奸了。于是,它将各种邪恶混在一起,从而把不同的邪恶混成一锅汤,把不同的良善和成一个面团。因此,为叫人们清楚知道两性情爱倾向并发展为与婚姻之爱完全对立的淫乱之爱所在这一边的区别,最好先检查这爱的初始阶段,也就是淫行。我们将按以下顺序来检查:

⑴淫行属于两性情爱。

⑵当青少年开始运用自己的理解力思考和行事,并且说话的嗓音开始变得男性化时,两性情爱就开始了。

⑶淫行属于属世人。

⑷淫行是一种强烈的性欲,但不是对通奸的性欲。

⑸对某些男人来说,若彻底受到抑制,无法在淫行中得以发泄,两性情爱不可能不造成伤害。

⑹因此,人口稠密的城市容忍妓院的存在。

⑺淫行的性欲若以婚姻之爱为目的,并偏爱它,就是轻微的。

⑻淫行的性欲若以通奸为目的,就是严重的。

⑼淫行的性欲若濒于多样化的贪欲或奸污处女的贪欲,则变得更严重。

⑽淫行的性欲气场在其初始阶段,就处在淫乱之爱的气场和婚姻之爱的气场中间,并制造一种平衡。

⑾务必小心谨慎,防止婚姻之爱被无节制的过度淫行所摧毁。

⑿因为一夫一妻的婚姻原则是人类生命的瑰宝,是基督教的宝库。

⒀对那些因种种原因无法步入婚姻,又因淫秽无法抑制性欲的人来说,若游荡的两性情爱限于一个情人,这个婚姻原则就能得以保存。

⒁找一个情人好于游荡的性欲,但前提是它不能涉及数个情人,处女或未失贞的女人,已婚妇女,并与婚姻之爱保持分离。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445.⑴淫行属于两性情爱。之所以说淫行属于两性情爱,是因为淫行不是两性情爱,但却起因于它。两性情爱如同一个源泉,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皆来源于它;它们能通过淫行或脱离淫行从中流出。因为人人都有两性情爱在里面,它要么冒出来,要么不冒出来。它若在婚前因一个堕落女人冒出来,就叫淫行;若因妻子冒出来,就叫婚姻;若在婚后因另一个女人冒出来,就叫通奸。因此,如刚才所述,两性情爱如同一个源泉,贞洁的爱和不贞洁的爱皆来源于它。然而,在下文我们将揭示,贞洁的婚姻之爱通过淫行发展出来需要何等的小心谨慎,而不贞洁或淫乱之爱通过淫行发展出来则何等鲁莽轻率。谁能得出这样的结论:一个曾行淫之人不可能在婚姻中变得更贞洁?

 


真实的基督教 #25

25.对此,我补充以

25.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有一次睡醒时,我陷入对神的沉思默想中。我举目观看,发现上空有一道极亮的、椭圆形的光。当我定睛注视时,这光向两边移动,形成一个圆。然后,看哪!天堂在我面前敞开了,我看到壮观的景象,天使在开口的南边站成一圈,互相交谈。我因很想听听他们在说些什么,于是首先被许可听他们说话的声音,那声音充满天堂之爱,接着被许可听他们所说的话,那些话充满来自那爱的智慧。他们一起谈论了一位神、与祂的结合从而得救。他们说的那些事妙不可言,绝大多数无法用世上的任何语言来表达。但由于我曾数次与处于天堂本身的天使们在一起,并且在这种时候,也处于类似的状态,使用相同的语言,所以我能听懂他们的话,并从他们的谈话中摘选几个能以属世语言的词句来理性表述的要点。
他们说,神性存在是一,是同一个,是本我(very Self),不可分割。他们用属灵的概念来说明这一点,声称神性存在无法将自己分成数个,其中每一个都是神性存在,而这个本我(very Self)仍是一,那同一个,且不可分割。因为每一个都通过自己的存在凭祂自己,并分别经由自己思考;并且即使那时祂通过其他数位并经由他们一致思考,仍会有数位心思一致的神,而没有一位神。所谓的一致其实是指各自凭自己并经由自己同意的数位的一致,这种一致与神的一体性并不相符,只与多神相符。天使不会说“神们”,因为他们不能。这种表述会遭到主导其思维的天堂之光和传递其言辞的气氛的强烈抵抗。他们还说,当他们想说意味着每一个凭自己成为一个位格的“神们”时,就在他们试图说出“神们”的那一刻,这个词立刻被转换为“一位神”,确切地说,“只有一位神”。对此,他们补充说,神性存在是神性存在本身,并非来自它本身。因为“来自它本身”暗含了存在本身来自另一个在先的存在,因此这句话暗含了来自神的一位神,这是不可能的。来自神之物不能被称为神,但可被称为神性。来自神的一位神是什么呢?因而自永恒之神所生的一位神又是什么呢?从神经由永恒所生的一位神所发出的一位神,不就是其中没有丝毫天堂之光的一句话吗?
他们继续说,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那同一个,不是简单的同一个,而是无限的同一个,也就是说,是自永恒至永恒的同一个。祂处处都是那同一个,是同每个人在一起并在每个人里面的同一个。一切改变和不同都在于接受者,是由接受者的状态造成的。至于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本我(very Self),他们是这样证明的:神是本我(very Self),因为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也就是说,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若神里面的这些事物不是爱与智慧本身、良善与真理本身,因而生命本身,那它们在天堂和尘世什么也不是,因为它们里面没有一物与本我(very Self)相关。每种品质都因以下事实而得其品质,即它起源于一个真我(the self),它必与这个真我(the self)相关,以便具有那种品质。这本我(very Self),也就是神性存在,并不在任何位置,而是与那些根据其接受它的能力而在位置中的人同在并在他们里面。因为位置,或位置与位置之间的移动不适用于爱和智慧,或良善和真理,以及来自它们的生命。爱和智慧构成神里面的本我(very Self),确切地说,就是神祂自己。因此,神是全在。这就是为何主说,祂在他们当中,并且祂在他们里面,他们在祂里面。
由于神无法象在自己里面那样被人接受,所以祂因在本质中而显为天使天堂之上的一轮太阳。从这太阳所发如光一样的放射物就是祂自己智慧的那一面,而所发如热一样的放射物则是祂自己爱的那一面。这太阳并非神自己,而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简称圣爱与圣智),是神最近的发出物,祂周围的一切在天使看来如同太阳。在这太阳里面的祂自己是一个人(Man)。就神性起源和神性人身而言,祂就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因为本我(very Self),也就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就是祂来自父的灵魂,因而是本身为生命的神性生命。这在人里面却不然,人里面的灵魂并非生命,而是生命的接受者。主也教导我们这一点,祂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翰福音14:6)。
还有: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自己有生命”是指神。对此,他们补充说,人只要拥有一丝属灵之光,就能从这些话中领悟到:神性存在无法存在于数位,因为它是一,是同一个,是本我(very Self),因而不可分割。若有人坚持认为多神是可能的,必导致明显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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