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43

443.婚姻之爱之所

443.婚姻之爱之所以是智慧的快乐,是因为唯独属灵人能享有这爱,并且属灵人处于智慧的状态。因此,他只欣然接受与属灵智慧相一致的快乐。可用房子作比来说明淫乱之爱的快感和婚姻之爱的快乐的性质。淫乱之爱的快感好比这样的房子:墙外发出类似贝壳的红光,或带有可见于云母,也叫冰长石中的那种假金色;而墙内的房间则塞满各种污秽和垃圾。然而,婚姻之爱的快乐则好比这样的房子:墙上闪耀着精金般的光芒,墙内的房间金碧辉煌,仿佛盛满各种各样的珍宝。

真实的基督教 #39

39.⑶爱本身和智慧

39.⑶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是生命本身,或本为生命。约翰福音中说到: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4)
“神”在此表示圣爱,“道”表示圣智。圣智是真生命,生命是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真光,而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当中。圣爱形成生命,如同火形成光。火有两个属性:燃烧和发光。热是从燃烧的属性发出的,而光则是从发光的属性发出的。同样,爱也有两个属性,一个与火燃烧的属性相对应,是从至内在作用于人意愿的某种事物;另一个则与发光的属性相对应,是从至内在作用于人理解力的某种事物。这就是人的爱与智慧的源头。如我在前面数次说明的,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热本质上是爱,所放射的光本质上是智慧。这二者流入宇宙的每一个事物中,并从至内在影响它们。就人类而言,这二者流入其意愿和理解力中,因为它们被造为流注的容器:意愿是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的容器。因此,显而易见,人的生命居于他的理解力中,并与他的智慧一致,而意愿之爱则调整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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