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2.⒃淫乱之爱的快乐是疯狂的快感,而婚姻之爱的快乐是智慧的快乐。淫乱之爱的享受就是疯狂的快感,因为只有属世人才享有这爱,并且属世人反对属灵事物,故在属灵事物上又疯狂又愚蠢。所以,他只欣然接受属世、感官和肉体的享受。我们之所以说他欣然接受属世、感官和肉体的享受,是因为属世层被分为三个级别。最高级的属世人是那些凭理性视觉看到疯狂或愚蠢,却仍被它们的快感裹挟走,就像小船顺流而下一样。低级的属世人是那些仅凭身体感官观察和判断,鄙弃反对表象和谬误的理性论据,弃之如草芥的人。最低级的属世人是那些缺乏判断,陶醉在身体的诱惑之热中的人。后一种人被称为肉体-属世的,前一种被称为感官-属世的,第一种被称为纯属世的。这些人的淫乱之爱及其疯狂和快感也以同样的级别来划分。
576.重生由主通过仁与信实现,这一点从关于仁与信那两章的阐述可推知,特别是其中的以下内容:主、仁与信合为一体,就像人的生命、意愿与理解力合为一体;若它们分开,各自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消失。仁与信这二者就是所谓的方法,因为它们将人与主联结起来,使得仁成为仁,信成为信。若人不参与自己的重生,这种结合无法实现;这就是为何我们说要加上人的合作。前几章数次提及人与主的合作,但由于人类心智就是这样的构成,以致它只会觉得这种行为是这个人凭自己的能力实现的,故有必要再次说明这个主题。
一切动作,因而一切行为皆有一个主动者和一个被动者;也就是说,主动者起作用,被动者通过主动者起作用,因此一个行为由这二者产生,好比磨面机被轮子驱动,马车被马拉动,还好比动作来自努力,结果来自原因,死的力量来自活的力量,大体上好比工具受原理驱动(as the instrument is moved by the principal)。众所周知,这二者一起产生一个行为。至于仁与信,主起作用,人通过主起作用,因为主的主动就在人的被动里面;因此行动正确的能力来自主,由此行动的意愿好像是人的,因为人享有自由意志,能凭自由意志与主行如一体,从而与主结合,或凭地狱的力量,也就是外来的力量行动,从而与主分离。此处的合作就是指人的行动与主的行动和谐一致。为了更清楚地理解这一点,我将通过如下对比进一步说明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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