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41

441.然而,婚姻之

441.然而,婚姻之爱的快乐与淫乱之爱的粪渣快乐毫无共同之处。事实上,后一种快乐在每个人的肉体中;不过,随着人的灵被提升至身体感官层面之上,并从这个高度看到它们在他下面的表象和谬误,它们就被分离并除去。这时,他同样觉察到肉体的快乐,起初像纯表面和谬误的快乐,后来像必须回避的情欲和淫荡的快乐,再后来逐渐像是对灵魂不利和有害,直到他最终感觉它们令人不快,肮脏恶臭、让人恶心。而且,他在何种程度上对这些快乐有如此的觉察和感受,就在何种程度上发觉婚姻之爱的快乐是无害和贞洁的,最终发觉是快乐和蒙福的。婚姻之爱的快乐在肉体中也变成灵的快乐,这是因为一旦淫乱之爱的快乐被除去,如刚才所说的,摆脱它们的灵就贞洁地进入身体,并以自己八福的快乐充满胸腔,并从胸腔直达这爱在身体中的最表层。因此,随后灵会与这些最表层充分交流,它们也与灵同在。

真实的基督教 #606

606.综上所述,可

606.综上所述,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未重生之人就像一个人夜间看见幽灵,却以为他们是人;后来重生时,同样是他,则像此人在黎明中看清他夜间看到的东西原来是幻觉;再后来,当他已经重生并处于白昼之光时,就认清它们都是谵妄的后代。未重生之人就像一个做梦的人,重生之人则像一个梦醒之人;在圣言中,属世生命被比作睡眠,属灵生命则被比作醒来的状态。有灯无油的愚拙童女就表示未重生之人,有灯又有油的聪明童女则表示重生之人;“灯”表示诸如属于理解力的那类事物,“油”表示诸如属于爱的那类事物。重生之人就像会幕中灯台的灯;像那里带有乳香的陈设饼;他们就是那些“必发光如同天上的光;必发光如星,直到永永远远”(如但以理书12:3所述的)的人。未重生之人就像在伊甸园里吃善恶知识树,因此被赶出那园子的人;其实他正是那树。但重生之人则像在那园子里吃生命树的人。生命树被赐给这种人吃,这一点从以下启示录经文明显可知:
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赐给他吃。(启示录2:7)
“伊甸园”表示由对真理的爱所产生的在属灵之事上的聪明(参看《揭秘启示录》90节)。总之,未重生之人就是“恶者之子”,重生之人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恶者之子”表示魔鬼的孩子,“天国之子”表示主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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