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1.然而,婚姻之爱的快乐与淫乱之爱的粪渣快乐毫无共同之处。事实上,后一种快乐在每个人的肉体中;不过,随着人的灵被提升至身体感官层面之上,并从这个高度看到它们在他下面的表象和谬误,它们就被分离并除去。这时,他同样觉察到肉体的快乐,起初像纯表面和谬误的快乐,后来像必须回避的情欲和淫荡的快乐,再后来逐渐像是对灵魂不利和有害,直到他最终感觉它们令人不快,肮脏恶臭、让人恶心。而且,他在何种程度上对这些快乐有如此的觉察和感受,就在何种程度上发觉婚姻之爱的快乐是无害和贞洁的,最终发觉是快乐和蒙福的。婚姻之爱的快乐在肉体中也变成灵的快乐,这是因为一旦淫乱之爱的快乐被除去,如刚才所说的,摆脱它们的灵就贞洁地进入身体,并以自己八福的快乐充满胸腔,并从胸腔直达这爱在身体中的最表层。因此,随后灵会与这些最表层充分交流,它们也与灵同在。
340.人为永生而被造,人人都能承受永生,只要他照着圣言中所指示的得救之法去生活。每个基督徒,甚至拥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智的非基督徒都会认同这一观点。得救的方法有很多,但每一种方法都涉及良善的生活和正确的信仰,就是仁与信;因为仁就是活出良善的生活,信就是持守正确的信仰。这两个普遍原则不仅在圣言中作为得救之法而规定给人类,而且还作为戒律实际地施加给他们。由此可知,藉着它们,人能凭借被神植入在他里面并赋予他的力量来确保获得他的永生;人越是运用这力量,同时倚靠神,神就越会坚固它,并将属世仁爱的方方面面都转为属灵仁爱,将属世之信的方方面面转为属灵之信。神就这样使死的仁和死的信活过来,同时也使这个人活过来。
在人能称得上“过良善生活、持正确信仰”之前,有两样事物必须共存:在教会中,这二者被称为内在人和外在人。当内在人意愿良善,外在人行出良善时,这二者就成为一体,外在人受内在人驱使,内在人通过外在人行动。人也是这样受神的驱使,神通过他行动。另一方面,倘若内在人意愿邪恶,而外在人行为良善,那么二者皆通过地狱行动,因为此人的意愿来自地狱,其行为是伪善。一切伪善的行为都有其地狱般的欲望潜伏于其中,就象一条蛇潜伏于草丛或一条虫藏于花蕾中。
人若知道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存在,也知道它们是什么,并且知道这二者能行如一体,而且能明显行如一体,还知道死后内在人仍活着,而外在人则被埋葬,那他就可能拥有丰富的天堂与尘世的奥秘。人若将这二者(内在人与外在人)结合于良善之中,就会永远幸福;反之,人若将这二者分割开来,甚至将它们结合于邪恶之中,则会永远悲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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