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1.然而,婚姻之爱的快乐与淫乱之爱的粪渣快乐毫无共同之处。事实上,后一种快乐在每个人的肉体中;不过,随着人的灵被提升至身体感官层面之上,并从这个高度看到它们在他下面的表象和谬误,它们就被分离并除去。这时,他同样觉察到肉体的快乐,起初像纯表面和谬误的快乐,后来像必须回避的情欲和淫荡的快乐,再后来逐渐像是对灵魂不利和有害,直到他最终感觉它们令人不快,肮脏恶臭、让人恶心。而且,他在何种程度上对这些快乐有如此的觉察和感受,就在何种程度上发觉婚姻之爱的快乐是无害和贞洁的,最终发觉是快乐和蒙福的。婚姻之爱的快乐在肉体中也变成灵的快乐,这是因为一旦淫乱之爱的快乐被除去,如刚才所说的,摆脱它们的灵就贞洁地进入身体,并以自己八福的快乐充满胸腔,并从胸腔直达这爱在身体中的最表层。因此,随后灵会与这些最表层充分交流,它们也与灵同在。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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