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0.⒂淫乱之爱的快乐由肉体产生,甚至在灵里也是肉体的快乐;而婚姻之爱的快乐由灵产生,甚至在肉体中也是灵的快乐。淫乱之爱的快乐之所以始于肉体,是因为肉体的燃烧之热是它们的起点。它们之所以感染灵,甚至在灵里也是肉体的快乐,是因为不是肉体,而是灵在感觉肉体中所发生的一切。这种感觉和其它感觉是一样的;如:不是眼睛,而是灵在观看并分辨物体的不同;不是耳朵,而是灵在倾听并分辨歌唱时的和谐旋律,或说话时发音的韵律。灵对一切事物的感觉,取决于它向着智慧被提升的程度。没有被提升至身体感官层面之上,而是陷入其中的灵,除了从肉体,以及经由身体感官从尘世流入的快乐外,感觉不到其它快乐。它会紧紧抓住这些东西,以此为乐,并使之成为它自己的。
由于淫乱之爱的起点不过是肉体的燃烧之热和淫秽的瘙痒感,故显而易见,这些在灵里变成污秽的诱惑,这些诱惑上下来回流窜,从而进行刺激和煽动。一般来说,就其本身而言,肉体的情欲无非是滚成一团的邪恶与虚假的情欲。因此,在教会有这样一个真理:情欲与灵,即属灵人相争(加拉太书5:17)。由此可知,就淫乱之爱的快乐而言,肉体快乐无非是情欲的沸腾,这种沸腾在灵里成了无耻的源泉。
404.然而,若尘世或财富之爱构成头,也就是成为主导爱,人就具有完全不同的状态。因为这时,天堂之爱被逐出头部、移到躯体。处于这种状态的人将尘世置于天堂之前;他们或许敬拜神,但仅仅出于属世之爱,这爱在一切敬拜行为中都会关注功德;他或许还对邻行善,但只是为了获得回报。对这些人来说,凡属天堂之物就象礼服,他们穿着它在世人眼前招摇过市,但在天使眼里,这礼服土气乏味。因为当尘世之爱占据内在人,天堂之爱占据外在人时,尘世之爱就会使教会的一切事物变得模糊暗淡,并将其隐藏起来,如同蒙上一层面纱。
不过,这爱具有多样性。越倾向于贪婪,这爱就越坏;此时,天堂之爱会变暗。如果这爱由于自我之爱而倾向于骄傲和统治的野心,情形也差不多。然而,若它倾向于挥霍浪费,情况则不同;若它针对的是世俗的豪华,诸如用来显摆之类的宫殿、装饰、华衣、仆佣、马匹和马车等等,这种情形的危害就小点。爱的品质取决于作为其目标和意图的目的。这爱好比窒息光线、只杂以暗淡易逝色调的黑玻璃。它还好比夺去太阳光芒的雾霭和乌云,或好比未发酵的新酒,尝起来是甜的,却会伤胃。从天上观之,这种人看似驼背之人,走路时头垂向地面;他若举头向天,就会扭伤肌肉,于是很快使它再垂下来。教会中的古人给这类人冠以玛门之名,希腊人则冠以普鲁托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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