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38

438.⒀人能随意转

438.⒀人能随意转向任一气场,不过,转向这一个的程度,就是远离那一个的程度。人如此被造,好叫他能照理性自由地行他所行的,并且好像完全凭他自己。若没有自由和理性这二者,他将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动物。因为他无法接受从天堂流入他的任何事物,并使之成为他自己的,以致永生丝毫无法被铭刻在他身上。而永生若要成为他的,就必须被铭刻在他上面,如同他自己的。没有转向另一侧的同等自由,就没有转向这一侧的自由,正如天平若不能藉着平衡滑向任意一侧,就无法称量一样;因此,人无法出于理性自由地靠近良善,除非他也能出于理性自由地靠近邪恶,因而从右转向左,从左转向右,同样既能转向地狱的气场,就是通奸的气场,也能转向天堂的气场,就是婚姻的气场。

真实的基督教 #442

442.必须明白的是

442.必须明白的是,仁与对主之信紧密结合,因此,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主、仁和信构成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若将其分开,它们各自会象化为粉末的珍珠那样消亡(对此,参看362,363节);仁与信一起存在于善行中(373-377节)。由此可知,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而仁与信一起的性质决定了善行的性质。如果信声明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善皆来自主,那么此人就是这善的辅助因素,而主是它的主要因素,这两个因素在人看来是一个,然而,主要因素却是辅助因素的全部中的全部。由此可知,当人相信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主时,他就不会将功劳归于行为;这信在人里面被完善的程度,就是有关功劳的幻觉被主移除的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人完全融入到仁爱的操练中,毫不挂念功劳,并且最终感受到仁爱的属灵快乐,然后开始厌恶邀功,视之为危害其生命之物。对那些在所从事的工作、生意和职务中,并对所交往的人公正忠实行事之人来说(参看422-424节),功劳感很容易被主清洗掉。但对那些认为通过救济施舍才能获得仁爱之人来说,这种功劳感很难被除去;因为他们在做这些事时,心里渴望回报,起初是公开地,后来则是暗地里地,并寻求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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