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37

437.⑿这两种气场

437.⑿这两种气场之间存在一个平衡,人就处于这平衡。它们之间的平衡是一种属灵的平衡,因为它在良善与邪恶之间。人凭借这种平衡拥有自由意志。处于并凭借这种平衡,人貌似凭自己思考和意愿,从而说话和行动。他的理性可自由决定并选择它想接受良善还是想接受邪恶,因而出于自由意志理性地倾向于赞成婚姻之爱,还是倾向于赞成淫乱之爱。若倾向于后者,他会将后脑勺和后背转向主;若倾向于前者,他会将脸面和胸部转向主。若他转向主,他的理性和自由就被主引领;但是,若背对主,他的理性和自由就被地狱引领。

真实的基督教 #313

313.就属世之义而

313.就属世之义而言,这条诫命不仅表示不可奸淫,还表示不可意愿和行出淫秽之事,不可思想和谈论淫荡的话题。只是有淫欲就算是奸淫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可知: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
这是因为,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变成行为了。诱惑只是进入理解力,而意图则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一种行为。有关该话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1768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其中就讲到:淫乱之爱是婚姻的对立面(423-443节);关于奸淫(444-460节);奸淫及其种类和等级(478-499节); 奸污处女的淫欲(501-505节);追求变化的淫欲(506-510节);强奸的淫欲(511,512节);诱奸纯真者的淫欲(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报应(523-531节)。所有上述观念都是这条诫命所涉及的属世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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