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37

437.⑿这两种气场

437.⑿这两种气场之间存在一个平衡,人就处于这平衡。它们之间的平衡是一种属灵的平衡,因为它在良善与邪恶之间。人凭借这种平衡拥有自由意志。处于并凭借这种平衡,人貌似凭自己思考和意愿,从而说话和行动。他的理性可自由决定并选择它想接受良善还是想接受邪恶,因而出于自由意志理性地倾向于赞成婚姻之爱,还是倾向于赞成淫乱之爱。若倾向于后者,他会将后脑勺和后背转向主;若倾向于前者,他会将脸面和胸部转向主。若他转向主,他的理性和自由就被主引领;但是,若背对主,他的理性和自由就被地狱引领。

真实的基督教 #168

168.当我们说到父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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