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34

434.⑼既有一个淫

434.⑼既有一个淫乱之爱的气场,也有一个婚姻之爱的气场。前面(222-225386-397节)已说明何谓气场,还说明它们多种多样,以及爱和智慧的气场如何从主发出,并经由天使天堂降至尘世,甚至渗透到尘世的最低层。前面(425节)说明,宇宙中不存在没有其对立面的事物。由此可知,既然存在一个婚姻之爱的气场,那么它的一个对立气场也必存在,该气场被称为淫乱之爱的气场。因为这两种气场彼此对立,正如对通奸的爱与对婚姻的爱对立。本章开头几节论述了这种对立。

真实的基督教 #313

313.就属世之义而

313.就属世之义而言,这条诫命不仅表示不可奸淫,还表示不可意愿和行出淫秽之事,不可思想和谈论淫荡的话题。只是有淫欲就算是奸淫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可知: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
这是因为,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变成行为了。诱惑只是进入理解力,而意图则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一种行为。有关该话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1768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其中就讲到:淫乱之爱是婚姻的对立面(423-443节);关于奸淫(444-460节);奸淫及其种类和等级(478-499节); 奸污处女的淫欲(501-505节);追求变化的淫欲(506-510节);强奸的淫欲(511,512节);诱奸纯真者的淫欲(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报应(523-531节)。所有上述观念都是这条诫命所涉及的属世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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