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4.⑼既有一个淫乱之爱的气场,也有一个婚姻之爱的气场。前面(222-225,386-397节)已说明何谓气场,还说明它们多种多样,以及爱和智慧的气场如何从主发出,并经由天使天堂降至尘世,甚至渗透到尘世的最低层。前面(425节)说明,宇宙中不存在没有其对立面的事物。由此可知,既然存在一个婚姻之爱的气场,那么它的一个对立气场也必存在,该气场被称为淫乱之爱的气场。因为这两种气场彼此对立,正如对通奸的爱与对婚姻的爱对立。本章开头几节论述了这种对立。
293.就属世,即字义而言,这条诫命还表示:除了神以外,不可爱任何人高于一切;除了来自神的事物外,不可爱任何事物高于一切。这也与主的话一致(马太福音22:37-39;路加福音10:25-28)。被高于一切爱着的任何人或任何事物都是爱人、神和神性。例如,如果有人爱自己或尘世高于一切,那么他或尘世就是他自己的神。这就是为何这类人内心不承认神的原因。因此,他们与地狱中的同类相结合,所有爱自己或尘世高于一切之人都聚集在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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