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3.婚姻之爱使男人越来越有阳刚之气,这一点也可通过有关婚姻之爱及其智慧快乐的第一部分的引证来说明。如:
①被称为阳刚之气的能力或活力伴随着智慧,这智慧被教会的属灵教导赋予生气;因此,这种能力或活力天生就在婚姻之爱中。此外,这种智慧会从这爱在灵魂中的源泉那里打通它的脉络,从而活跃理性生活,也就是阳刚之气的生命本身,并永远赐福于它。
②正因如此,天上的天使就处于这种活力,直到永远。这是他们亲口说的(详见355—356节的记事)。我从他们自己嘴里听说,黄金和白银时代的上古之人也享有持久的性能力,因为他们喜欢妻子的拥抱,对妓女的拥抱则不寒而栗、极其憎恶(详见75—76节的记事)。
此外,我从天上被告知,这种属灵的能力甚至在属世层面,也不会离弃那些如今靠近主,视通奸如地狱的可憎之物的人。有意通奸者和确定通奸者(关于他们,参看432e节)的情形则完全相反。对这些人来说,被称为阳刚之气的能力或活力会变得衰微,直至荡然无存;然后,取而代之的是性冷淡,接下来就是对性的一种近乎恶心的厌恶感。这一切皆为人所知,尽管极少泄露出来。这就是这类通奸者在地狱的处境;对此,我是在远处从那里耗尽性欲的塞壬,以及妓院听说的。由此清楚可知,淫乱之爱使人越来越不是一个人,越来越不是一个男人;而婚姻之爱则使人越来越是一个人,越来越是一个男人。
442.必须明白的是,仁与对主之信紧密结合,因此,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主、仁和信构成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若将其分开,它们各自会象化为粉末的珍珠那样消亡(对此,参看362,363节);仁与信一起存在于善行中(373-377节)。由此可知,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而仁与信一起的性质决定了善行的性质。如果信声明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善皆来自主,那么此人就是这善的辅助因素,而主是它的主要因素,这两个因素在人看来是一个,然而,主要因素却是辅助因素的全部中的全部。由此可知,当人相信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主时,他就不会将功劳归于行为;这信在人里面被完善的程度,就是有关功劳的幻觉被主移除的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人完全融入到仁爱的操练中,毫不挂念功劳,并且最终感受到仁爱的属灵快乐,然后开始厌恶邀功,视之为危害其生命之物。对那些在所从事的工作、生意和职务中,并对所交往的人公正忠实行事之人来说(参看422-424节),功劳感很容易被主清洗掉。但对那些认为通过救济施舍才能获得仁爱之人来说,这种功劳感很难被除去;因为他们在做这些事时,心里渴望回报,起初是公开地,后来则是暗地里地,并寻求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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