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3.婚姻之爱使男人越来越有阳刚之气,这一点也可通过有关婚姻之爱及其智慧快乐的第一部分的引证来说明。如:
①被称为阳刚之气的能力或活力伴随着智慧,这智慧被教会的属灵教导赋予生气;因此,这种能力或活力天生就在婚姻之爱中。此外,这种智慧会从这爱在灵魂中的源泉那里打通它的脉络,从而活跃理性生活,也就是阳刚之气的生命本身,并永远赐福于它。
②正因如此,天上的天使就处于这种活力,直到永远。这是他们亲口说的(详见355—356节的记事)。我从他们自己嘴里听说,黄金和白银时代的上古之人也享有持久的性能力,因为他们喜欢妻子的拥抱,对妓女的拥抱则不寒而栗、极其憎恶(详见75—76节的记事)。
此外,我从天上被告知,这种属灵的能力甚至在属世层面,也不会离弃那些如今靠近主,视通奸如地狱的可憎之物的人。有意通奸者和确定通奸者(关于他们,参看432e节)的情形则完全相反。对这些人来说,被称为阳刚之气的能力或活力会变得衰微,直至荡然无存;然后,取而代之的是性冷淡,接下来就是对性的一种近乎恶心的厌恶感。这一切皆为人所知,尽管极少泄露出来。这就是这类通奸者在地狱的处境;对此,我是在远处从那里耗尽性欲的塞壬,以及妓院听说的。由此清楚可知,淫乱之爱使人越来越不是一个人,越来越不是一个男人;而婚姻之爱则使人越来越是一个人,越来越是一个男人。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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