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2.⑻淫乱之爱使人越来越不是一个人,越来越不是一个男人;而婚姻之爱则使人越来越是一个人,越来越是一个男人。在有关婚姻之爱及其智慧快乐的第一部分,我们在理性之光中所论证的一切细节已说明并证实,婚姻之爱使人越来越是一个人。如:
①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变得越来越属灵;他变得越来越属灵,就越是一个人。
②他变得越来越智慧;人变得越来越智慧,就越是一个人。
③他的心智内层越来越被打开,直到他看见主,也就是从内在承认主;人越处于这种看见或承认,就越是一个人。
④他越来越变成一个道德、良善的公民,因为他的属灵灵魂就在他的道德和公民意识中;人越是一个道德的良善公民,就越是一个人。
⑤死后,他也会变成一位天上的天使;天使在本质和形式上是一个人;此外,真正的人性会从他的脸面、言语和举止闪耀出来。
因此,很明显,婚姻之爱使人越来越是一个人。
通奸者的情形截然相反,这一点从本章前面以及现在所论述的通奸与婚姻的对立必然推断出来。如:
①通奸者不是属灵的,而是处于最低程度的属世层;脱离属灵人的属世人仅在理解力方面是一个人,但在意愿方面不是人。属世人的意愿沉浸于身体和肉体的情欲,并且在这种时候,理解力伴随着它。他只能算半个人,对此,他若提升自己的理解力,自己就能凭理解力的理性看出来。
②只有与地位显赫、学识渊博、德高望重的人同在时,通奸者的言行举止才是明智的;他们独处时则是疯狂的,并轻视教会的神性和神圣事物,以可耻和不贞洁的行为玷污生活的道德,如有关通奸的那一章(21章)所要证明的。谁看不出这类秀姿态的人仅仅外在形式是人,内在形式却不是人?
③通奸者变得越来越不是人。对此,我的亲眼见证向我清楚证明了,因为我看到了他们在地狱的情形;在那里,他们是恶魔,当以天堂之光观之时,他们满脸脓疱,弯腰驼背,言语粗鄙,举止夸张。
然而,要知道,这描述的是那些有意通奸者和确定通奸者,而不是那些不加思索的通奸者;因为通奸分为四种类型(参看有关通奸及其等级那一章),其中:有意通奸者是指那些出于意愿的乐趣通奸之人;确定通奸者是指那些出于理解力的说服通奸之人;有意识的通奸者是指那些出于感官诱惑通奸之人;无意识的通奸者是指那些还没有请教理解力的能力或自由之人。正是前两种通奸者变得越来越不是人;而后两种则会随着他们弃绝错误,然后变得智慧而变成人。
577.由上述内容也可推知,主不断存在于重生人的行动中,因为祂不断存在于拯救他的行动中,若不重生,没有人能得救,正如主在约翰福音所说的:
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翰福音3:5-6)
因此,重生是得救的手段,而仁与信是重生的手段。认为重生随着当今教会之信而来,无需人的合作,简直是虚空的虚空。
此处所说的行动与合作可见于活动与运动状态中的一切事物。心脏及其各动脉的行动或作用与合作就是这样;心脏作用,各动脉通过其鞘或包裹物合作,从而产生循环。肺也一样。空气通过大气压来作用,先是肋骨与肺合作,紧接着肺与肋骨合作,由此身体所有膜里面就有了呼吸。于是脑膜、胸膜、腹膜、隔膜,以及包裹内脏并进入其成分中的其它部分作用和被作用,从而进行合作;因为它们富有弹性;这就是它们存在并持续存在的方式。一切纤维、神经、肌肉,甚至软骨都一样;众所周知,这些东西每一个里面都有行动或作用与合作。
一切感官也有这样的合作;因为感觉器官,如运动器官,由纤维、膜和肌肉构成。不过,要描述它们各自如何协作,纯粹是浪费时间。我们都知道,光作用于眼睛,声音作用于耳朵,气味作用于鼻子,滋味作用于舌头,各器官也对这些东西作出反应,由此产生感觉。由此谁不明白,若非存在这类作用,以及与大脑属灵组织结构中所流入生命的合作,意愿与思维就无法存在?因为来自主的生命流入该组织结构,并且由于这种合作,人才对他所思考的拥有一种觉知,同样对那里所判断、决定并付诸行动的一切有一种觉知。如果生命真的只是作用,而人不貌似凭自己去合作,那么他和一块木头,或牧师在其中讲道的神殿一样不能思考。诚然,神殿由于门声的回响拥有一种感觉,但这种感觉可以说出于回声,而非出于话语。人若在仁与信方面不与主合作,也必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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