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2.⑻淫乱之爱使人越来越不是一个人,越来越不是一个男人;而婚姻之爱则使人越来越是一个人,越来越是一个男人。在有关婚姻之爱及其智慧快乐的第一部分,我们在理性之光中所论证的一切细节已说明并证实,婚姻之爱使人越来越是一个人。如:
①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变得越来越属灵;他变得越来越属灵,就越是一个人。
②他变得越来越智慧;人变得越来越智慧,就越是一个人。
③他的心智内层越来越被打开,直到他看见主,也就是从内在承认主;人越处于这种看见或承认,就越是一个人。
④他越来越变成一个道德、良善的公民,因为他的属灵灵魂就在他的道德和公民意识中;人越是一个道德的良善公民,就越是一个人。
⑤死后,他也会变成一位天上的天使;天使在本质和形式上是一个人;此外,真正的人性会从他的脸面、言语和举止闪耀出来。
因此,很明显,婚姻之爱使人越来越是一个人。
通奸者的情形截然相反,这一点从本章前面以及现在所论述的通奸与婚姻的对立必然推断出来。如:
①通奸者不是属灵的,而是处于最低程度的属世层;脱离属灵人的属世人仅在理解力方面是一个人,但在意愿方面不是人。属世人的意愿沉浸于身体和肉体的情欲,并且在这种时候,理解力伴随着它。他只能算半个人,对此,他若提升自己的理解力,自己就能凭理解力的理性看出来。
②只有与地位显赫、学识渊博、德高望重的人同在时,通奸者的言行举止才是明智的;他们独处时则是疯狂的,并轻视教会的神性和神圣事物,以可耻和不贞洁的行为玷污生活的道德,如有关通奸的那一章(21章)所要证明的。谁看不出这类秀姿态的人仅仅外在形式是人,内在形式却不是人?
③通奸者变得越来越不是人。对此,我的亲眼见证向我清楚证明了,因为我看到了他们在地狱的情形;在那里,他们是恶魔,当以天堂之光观之时,他们满脸脓疱,弯腰驼背,言语粗鄙,举止夸张。
然而,要知道,这描述的是那些有意通奸者和确定通奸者,而不是那些不加思索的通奸者;因为通奸分为四种类型(参看有关通奸及其等级那一章),其中:有意通奸者是指那些出于意愿的乐趣通奸之人;确定通奸者是指那些出于理解力的说服通奸之人;有意识的通奸者是指那些出于感官诱惑通奸之人;无意识的通奸者是指那些还没有请教理解力的能力或自由之人。正是前两种通奸者变得越来越不是人;而后两种则会随着他们弃绝错误,然后变得智慧而变成人。
444.道德的生活若同时也是属灵的,就是仁爱的生活,因为实践道德的生活和实践仁爱的生活其实是一回事。因为仁爱就是向邻舍意愿良善,因而是向他行善;这也是道德的生活。属灵的律法就是主的这一律法: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马太福音7:12)
这条律法同样普遍适用于道德生活。不过,要列出一切仁爱行为,并将其与道德生活所要求的行为相对照,势必占用大量篇幅。因此,只引用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六条诫命就能足以说明。谁都能清楚看出,
它们是道德生活的的诫命;从前面(329-331节)可以看出,它们还包含与爱邻相关的一切。仁爱完全了所有这些诫命,这从保罗书信清楚可知:
要彼此相爱,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括在 “当爱邻如己”这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于邻舍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9,10)
若人的思维仅仅出自外在人,那他难免惊讶于第二块石版上的这七条诫命是耶和华以不可思议的奇迹在西奈山上所颁布的;然而,世上所有国家的法律体系,包括以色列人刚刚离开的埃及,都有这些法规,因为没有它们,国家就无法维系下去。但是,耶和华之所以颁布它们,还用手指写在石版上,是为了使它们不仅能成为世间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世道德生活的戒律,还能成为天堂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灵道德生活的戒律;以致违反它们不仅是与人作对,还与神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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