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32

432.⑻淫乱之爱使

432.⑻淫乱之爱使人越来越不是一个人,越来越不是一个男人;而婚姻之爱则使人越来越是一个人,越来越是一个男人。在有关婚姻之爱及其智慧快乐的第一部分,我们在理性之光中所论证的一切细节已说明并证实,婚姻之爱使人越来越是一个人。如:

①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变得越来越属灵;他变得越来越属灵,就越是一个人。

②他变得越来越智慧;人变得越来越智慧,就越是一个人。

③他的心智内层越来越被打开,直到他看见主,也就是从内在承认主;人越处于这种看见或承认,就越是一个人。

④他越来越变成一个道德、良善的公民,因为他的属灵灵魂就在他的道德和公民意识中;人越是一个道德的良善公民,就越是一个人。

⑤死后,他也会变成一位天上的天使;天使在本质和形式上是一个人;此外,真正的人性会从他的脸面、言语和举止闪耀出来。

因此,很明显,婚姻之爱使人越来越是一个人。

通奸者的情形截然相反,这一点从本章前面以及现在所论述的通奸与婚姻的对立必然推断出来。如:

①通奸者不是属灵的,而是处于最低程度的属世层;脱离属灵人的属世人仅在理解力方面是一个人,但在意愿方面不是人。属世人的意愿沉浸于身体和肉体的情欲,并且在这种时候,理解力伴随着它。他只能算半个人,对此,他若提升自己的理解力,自己就能凭理解力的理性看出来。

②只有与地位显赫、学识渊博、德高望重的人同在时,通奸者的言行举止才是明智的;他们独处时则是疯狂的,并轻视教会的神性和神圣事物,以可耻和不贞洁的行为玷污生活的道德,如有关通奸的那一章(21章)所要证明的。谁看不出这类秀姿态的人仅仅外在形式是人,内在形式却不是人?

③通奸者变得越来越不是人。对此,我的亲眼见证向我清楚证明了,因为我看到了他们在地狱的情形;在那里,他们是恶魔,当以天堂之光观之时,他们满脸脓疱,弯腰驼背,言语粗鄙,举止夸张。

然而,要知道,这描述的是那些有意通奸者和确定通奸者,而不是那些不加思索的通奸者;因为通奸分为四种类型(参看有关通奸及其等级那一章),其中:有意通奸者是指那些出于意愿的乐趣通奸之人;确定通奸者是指那些出于理解力的说服通奸之人;有意识的通奸者是指那些出于感官诱惑通奸之人;无意识的通奸者是指那些还没有请教理解力的能力或自由之人。正是前两种通奸者变得越来越不是人;而后两种则会随着他们弃绝错误,然后变得智慧而变成人。


真实的基督教 #326

326.这两条诫命回

326.这两条诫命回顾了前面八条诫命,教导和命令不但不可作恶,还不可贪恋邪恶,因此邪恶不仅仅涉及外在人,还涉及内在人;人若避免作恶,却还贪求作恶,仍是作恶。因为主说: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
若不除去邪情私欲,外在人不会成为内在人,或不会与内在人行动如一。这也是主的教导,当时祂说: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这一整章都在教导同样的事。内在,也就是法利赛人,贪恋第一、二、五、六、七、八诫所禁止的事。
我们都知道,主在世时,所教导的都是教会的内在事物,这些内在事物禁止贪恋邪恶。如此教导,是为了内在人与外在人可以合而为一。这就是重新受生,正如主对尼哥底母所说的(约翰福音第3章)。若非靠着主的作为,没人能重新受生,或重生,从而变成内在人。为让这两条诫命回顾前面所有诫命,禁止贪恋它们,于是首先提到的是“房屋”,然后是“妻子”,再是“仆婢”、“牛驴”,最后是“邻舍一切所有的”。“房屋”牵涉随后的一切,因为它包含夫妻、仆婢、牛驴等。紧接其后的“妻子”牵涉随后的一切,因为“妻子”是女主人,就像她的丈夫是家里的男主人一样。“仆婢”由他们管理,“牛驴”由“仆婢”管理。最后是一切在下或在外之物,它们被称为“邻舍一切所有的”。这一切清楚表明,这两条诫命回顾了前面所有诫命,无论总体还是细节,无论广义还是狭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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