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1.⑺同样,教会的污秽源于淫乱之爱,教会的洁净源于婚姻之爱。原因在于,教会是主在地上的国,与主在天上的国相对应,主还将这两个国联结起来,以致它们构成一体。祂也区分教会里的人,正如区分天堂与地狱,区分的依据就是爱。那些陷入淫乱之爱的无耻、下流快感的人,会将地狱的同类吸引到自己这里;而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得体、贞洁快乐的人被主与天堂的同类天使联在一起。与人同在的这些天使若站在有意和确定通奸者旁边,就会闻到前面提到(430节)的那种恶臭味,并沾染些许回来。鉴于污秽的爱与粪便并污泥的这种对应关系,以色列人被吩咐带一把锹,以掩盖他们的便溺,免得在营中行走的耶和华神看见污秽而离开(申命记23:13,14)。之所以如此吩咐,是因为以色列人的营地代表教会,那些污秽对应于淫行的淫秽。“耶和华神行在他们营中”表示祂连同众天使的同在。他们之所以要掩盖污秽,是因为在地狱,凡有这类淫乱灵人成群结对所居之地,都被掩盖和封闭了。所以,经上补充说“免得祂看见污秽”。我得以看到,地狱的所有地方都被封闭;而且,当它们被打开时,如有一个新恶魔进入时的情形,由此散发出的这种恶臭使我反胃。令人惊讶的是,这些恶臭却令他们感到快乐,就像粪便令猪感到快乐一样。由此明显可知我们当如何理解“教会的污秽源于淫乱之爱,教会的洁净源于婚姻之爱”这句话。
196.(2)属灵之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个细节中。这一点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约翰在启示录中说:
我观看,见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属灵之义,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若不了解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明白属灵之义。因为每句话都对应某种事物,没有一句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说明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头上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麻衣”、“天使站在日头中”、天上的飞鸟聚集来吃“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和更多其它肉的含义。
所有这些细节的属灵之义在我的《破解启示录》(820-838节)一书,以及小册子《白马》有详细阐述,故进一步阐述它们是多余的。那里说明,这段经文描述的是作为圣言的主。其如火焰的眼睛表示其神性之爱的神圣智慧。祂头上的冠冕和除祂之外无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出于其圣言的神圣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那些人外,没有人能明白圣言在其属灵之义方面的性质。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之义,就是字义,它已被施暴。很明显,这段经文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同样很明显,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位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一个意思,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属灵之义要在教会末期被揭示出来,这一点既是有关“白马”和“坐在马上的那位”的论述所表示的,也是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天空所飞的鸟来赴的大筵席,在席上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等等的肉所表示的;以此表示吸收主的一切良善。所有这些表述若没有属灵之义,就等于身体没有灵魂,只是一些空洞的话语,既没有生命,也没有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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