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29

429.⑸因此,淫乱

429.⑸因此,淫乱之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正如地狱是天堂的对立面。凡在地狱者皆陷入邪恶与虚假的苟合,凡在天堂者皆处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因为如刚才所述(427—428节),邪恶与虚假的苟合就是通奸,故地狱也是通奸。正因如此,凡在地狱者皆陷入淫乱之爱的情欲、淫荡和下流,他们逃避婚姻之爱的贞洁和得体,对它们感到不寒而栗(参看425节)。由此可见,这两种爱,就是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彼此对立,正如地狱是天堂的对立面,天堂是地狱的对立面。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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