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29

429.⑸因此,淫乱

429.⑸因此,淫乱之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正如地狱是天堂的对立面。凡在地狱者皆陷入邪恶与虚假的苟合,凡在天堂者皆处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因为如刚才所述(427—428节),邪恶与虚假的苟合就是通奸,故地狱也是通奸。正因如此,凡在地狱者皆陷入淫乱之爱的情欲、淫荡和下流,他们逃避婚姻之爱的贞洁和得体,对它们感到不寒而栗(参看425节)。由此可见,这两种爱,就是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彼此对立,正如地狱是天堂的对立面,天堂是地狱的对立面。

真实的基督教 #168

168.当我们说到父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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