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8.至于邪恶与虚假的实际苟合,要知道,邪恶热爱虚假,想要与它成为一体,以便它们能联结起来。同样,良善热爱真理,想要与它成为一体,以便它们也能联结起来。由此明显可知,正如婚姻的属灵源头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通奸的属灵源头则是邪恶与虚假的苟合。因此,就圣言的灵义而言,通奸、淫行、淫乱就表示这种苟合(参看《揭密启示录》134节)。按照这个原则,人若陷入邪恶,并与虚假苟合,或陷入虚假,并让邪恶上他的床,就会凭着所形成的这种契约强化他赞成通奸的态度,并且只要他敢、他能,还会犯通奸。他出于邪恶藉着虚假强化他的态度,出于虚假藉着邪恶犯通奸。而另一方面,人若处于良善,并与真理结婚,或处于真理,并让良善上他的床,就会确认反对通奸,赞成婚姻,拥抱幸福的婚姻生活。
377.⑶唯独仁产生不了善行,唯独信更不可能,而是仁与信一起方可产生善行。这是因为,无信之仁并非仁;无仁之信并非信,如前面(335-361)所说明的。因此,仁凭自身并不存在,信凭自身也不存在;所以不能说仁凭自身产生某些善行,或说信凭自身产生某些善行。意愿和理解力的情形也一样。意愿凭自身并不存在,也不会产生任何事物;理解力凭自身也不存在,或产生任何事物。所产生的一切事物皆出自这二者的共同行动,是被意愿激活的理解力的产物。这种相似性的原因在于,意愿是仁的居所,理解力则是信的居所。可以说,唯独信更不会产生善行,因为信是真理,它的功能就是产生真理,这些真理会照亮仁及其实践。关于真理的这种光照或启示,主教导说:
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约翰福音3:21)
因此,当人照着真理行善时,他就行在光里,也就是说,聪明智慧地行善。
仁与信的结合就象丈夫与妻子的婚姻。一切属世的后代是由作为父亲的丈夫与作为母亲的妻子所生的。同样,一切属灵的后代,就是善与真的知识,则是由作为父亲的仁与作为母亲的信所生的。这一切清楚表明属灵的宗族是如何产生的。此外,在圣言中,就属灵之义而言,“丈夫”和“父亲”是指仁之善,“妻子”和“母亲”是指信之真。这一切还清楚表明,唯独仁或唯独信无法产生善行,就象唯独丈夫或唯独妻子无法生出子女一样。信之真不仅照亮仁,还决定它的品质,甚至滋养它。因此,人若有仁而无信之真,就象深夜在园子里散步,从树上抓取果子,却不知道这些果子是好是坏。由于信之真理不仅照亮仁,还决定它的品质,如前所述,故可知,仁若没有信之真,就象没有汁液的果子,如干瘪的无花果,或象榨出酒后的葡萄。由于前面还说到,真理滋养信,故可知,仁若丧失信之真,就无法得到滋养,好比人只能吃烤面包,喝池中的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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