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28

428.至于邪恶与虚

428.至于邪恶与虚假的实际苟合,要知道,邪恶热爱虚假,想要与它成为一体,以便它们能联结起来。同样,良善热爱真理,想要与它成为一体,以便它们也能联结起来。由此明显可知,正如婚姻的属灵源头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通奸的属灵源头则是邪恶与虚假的苟合。因此,就圣言的灵义而言,通奸、淫行、淫乱就表示这种苟合(参看《揭密启示录》134节)。按照这个原则,人若陷入邪恶,并与虚假苟合,或陷入虚假,并让邪恶上他的床,就会凭着所形成的这种契约强化他赞成通奸的态度,并且只要他敢、他能,还会犯通奸。他出于邪恶藉着虚假强化他的态度,出于虚假藉着邪恶犯通奸。而另一方面,人若处于良善,并与真理结婚,或处于真理,并让良善上他的床,就会确认反对通奸,赞成婚姻,拥抱幸福的婚姻生活。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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