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27

427.⑷淫乱之爱是

427.⑷淫乱之爱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正如邪恶与虚假的苟合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的对立面。婚姻之爱的源头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在前面相关章节已经说明(83-102节)。由此可知,淫乱之爱的源头便是邪恶与虚假的苟合;因此,它们是对立面,正如邪恶是良善的对立面,邪恶之虚假是良善之真理的对立面。这两种爱的快乐同样是对立面,因为没有快乐,爱什么都不是。它们如此对立,这一点根本不明显。这是因为恶爱的快乐表面上会伪装成善爱的快乐。而在内里,恶爱的快乐纯由恶欲构成,因为邪恶本身就是一团或一大堆这类欲望。另一方面,善爱的快乐则由无数对良善的情感构成,因为良善本身可以说是统一的一捆这类情感。这样的一捆和那样的一堆仅被人感觉为一个单一的快乐;并且由于邪恶的快乐表面上会伪装成良善的快乐,如前所述,故通奸的快乐也伪装成婚姻的快乐。然而死后,当每个人脱去外在,内在赤露敞开时,都会明显感觉到通奸的邪恶就是一团恶欲,而婚姻的良善则是一捆对良善的情感;因此,它们彼此完全对立。


真实的基督教 #493

493.人自由接受的

493.人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在他里面,因为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并且自由因属于他的意愿,故也属于他的爱。意愿是爱的容器,如397节所示。当有人说,“我愿意这样,因为我喜欢这样”,反过来说,“因为我喜欢这样,所以我愿意这样”时,谁都明白,属于爱的一切都是自由的,属于意愿的一切也是自由的。不过,人的意愿有两部分,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或既有属内在人的意愿,也有属外在人的意愿。因此,骗子的言行在世人面前是一套,在好友面前可能是另一套。在世人面前,其言行出自其外在人的意愿,而在好友面前,则出自其内在人的意愿。不过,此处所说的意愿是其主导爱所在的内在人的意愿。这几句话足以证实,内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因为那里是其生命的存在和本质所居之处。而理解只是意愿所取的形式,以使它的爱看得见。人出于爱所喜欢和意愿的一切皆是自由的,因为凡从内在意愿的爱所发出的,都是其生命的快乐。而内在意愿的爱因是他生命的存在,故也是他的自我。这就是为何凡被这意愿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因为它附着在自我上。相反,凡在人不自由的情况下被引入人里面的东西都不会被自由接受。对此,下文有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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